星期六, 10月 14, 2017

任意作惡

  早幾年有人提議身份證上凡有三粒星每個特區香港人派三至五萬,那時個個人都話派錢唔好,結果曾蔭權做特首時某一年派過一次。
  庫房裏面的錢根本就屬於每一個市民,但之後有沒有派錢呢?其實繼續派,不過那班官員個個扮做,要花很多功夫才有,例如公屋減租,免差餉,兩元乘交通,醫療券等,這樣做唔叫派錢,而係花多好多行政費才能到市民手裏,十蚊唔見了七八元。
  星期三又聽聞資助交通費,真係唔知點講。
  話說當初發展新市鎮,沙田屯門馬鞍山大興土木,公路鐵路網逐漸成型,樓價的確比市區平,那時已經有人分析,無論居住在那裏,生活費大家基本一樣,住市區樓價貴消費亦高,勝在返工快交通費略低,至於住在新市鎮,無疑樓價略平,但要付出較高交通費以及交通時間。
  點解要補貼交通費呢?補貼交通費,等同懲罰那些步行或使用單車的人,特區政府不是經常鼓勵半小時內最好就是步行嗎?為何又要補貼?
  退一步說,補貼誰也許不重要,但為何不用最直接的方法?例如直接每程減三角至一元五角或兩元不等,免卻不同的交通公司又要和政府對數,偏偏要用今天所提的方法,甚麼用五百減幾十,用一千減一百之類,複雜得令人不會花時間去計,除非有人利用漏洞斂財除外。
  為何如此,因為那些自命高人一等,喜歡花巧,同時也喜歡愚弄市民為樂,不過也沒有辦法,因為那些人個個天堂已經有個位,又以外國護照為旅遊證件,得到了天主或上帝的眷顧,自然可以任意作惡了,不過所作之下作,古之所無,今卻常見。

2 則留言:

基爾 提到...

長途車索性一律減價最直接有效

MK110 提到...

照道理就係,車費八折或九折便可,但做官要扮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