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7月 31, 2018

幾格漫畫

  早前在網上看到幾格漫畫,作者甚有見地,表達了這二十一年來那些自命高人一等的中国人如何爭取表現,對国家效忠,把特區香港徹底「美化」,終於求仁得仁,至於他們的下一代會不會留港建設,或遷入大灣區,真係天曉得。
  每天所做,除了為今天之外,其實都是為了明天,如果無明天,咁做咁多為乜?
  他們將下一代全送至歐美,或拿護照——有人說是旅遊證件,或送外國留學任職——求良好教育與高薪,自己則留在「祖国」——如果有的話——效忠,那麼他們今天所做的一切又怎會為了明天?
  不求明天只為錢,真係恭喜他們,天堂有位的話請留給他們,這是他們應得的。

星期日, 7月 29, 2018

艇仔粉

  自從南港島地鐵線通車後,鴨脷洲大街似乎多了一些食肆,利東商場亦曾裝修,但始終係鄉下地方,唔會因為多了地鐵站而改變,好像粉嶺上水,無話有了火車之後變成市中心。
  最近經過,見開了一間售賣艇仔粉的小店,於是入內幫襯,雖然有售賣其他食物,不過只點了艇仔粉,話晒有香港仔避風塘的特色。
  所謂艇仔粉,應該係指專門在避風塘出售粉麵的小攤檔,以小艇經營,所以俗稱艇仔粉。一般粉麵鋪頭供應離不多魚蛋牛丸牛腩之類,但艇仔粉則多了燒鴨叉燒,一碗粉內有齊各款食物,像車仔麵一樣,但比車仔麵豐富及檔次高得多。
  艇仔粉一碗四十元,也不算廉宜,端出來時擺設美觀,味道可口,鹹淡適中,店鋪內寫明湯底以大地魚淆製。
  記得以前還聽聞以蝦殼煲湯,現時特區香港漁獲減少,能夠製魚蛋和煲湯底所須的魚比不上從前,所以今天的味道已經不能和往日相比。
  不用味精減少鹹,落足材料用心烹調已經足夠,但為何近年很難找到美味?皆因鋪租太貴,無人願意花功夫,大家都講快的年代,再無人有任何要求了。

星期五, 7月 27, 2018

醜陋的香港人

  醜陋的香港人唔係指指後面排緊隊等攞免費報紙那班人,而係前面垃圾桶旁弄至一地垃圾的那班亂拋垃圾的香港人。
  每朝經過香港仔巴士總站,而每條車坑前面都設有一個垃圾桶,目的唔使講,無非都係想過路的人將垃圾拋入桶內。
  但係唔知點解,每朝見到垃圾桶內的垃圾不多,反而桶外的地下則滿佈垃圾,是那些人的眼界唔好?還是有心把垃圾拋在地上?
  照計既然亂拋垃圾,何必選在垃圾桶旁?真係一個謎。
  初時還以為有人打翻或風吹,但每天都見同一現象,證明拋垃圾的人是故意,像中国人一般,拋在垃圾桶旁等同拋進了桶內,並不隨意亂拋垃圾。
  千祈唔好話香港人唔係中国人,話亂拋垃圾唔關你事,當天天如此,除了語言稍有不同,文字略有差別之外,其實大家都一樣。

星期三, 7月 25, 2018

睇新聞

  網上看了一篇文章,覺得所說的事情很有趣,以為講世界杯,原來講三萬人一起講粗口,特別那一句「被殺的老差骨死不眼閉」,至於最後一句也問得好,還能相信有法治嗎?
  電影有「未來報告」,如何防患於未然?或應該將每個人洗腦,或消滅特區香港所有人——當然那些自己話自己愛國愛港除外,或經過入廠變成機械人,這樣或許才能無個人想法。
  無謂再講那些「合情合理合法」,再搵件豬扒舊電池講「法律」,雖然中文或許沒有「法律」真正解釋,都唔好咁樣侮辱法律。
  附67暴動擲炸彈那個社團
  世界盃踢完都要動用VAR,睇吓到底「助理社團事務主任」係乜水,點樣操控球賽。
  網媒很快搵到「問題球」,經特首委任的助任高達96人,全屬警隊內部,隨時口痕,「建議」警隊出身的保安局長對政治團體吹雞,自封球證的局長直指PK極刑位置,噢,比十二碼「民主」好多嘅,團體有21日「申述」。不過,唔使搬龍門都知個球入硬!社團未打完法定九十分鐘已被叮出局!
  所謂助理社團乜春物春,乃係塘水滾塘魚同一批壽頭,黑哨的專家,陀槍的球證旁證。如果球迷還認為這是一場公平競技的體育運動,很可能要去驗眼,返家前睇真些,樓下有無N個戴耳機的社團主任等緊你,約你去做銅鑼灣書店那種消失的運動!
  關於社團,發言權最好留給向氏家族。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既屬警隊,應該有點作為,除了集三萬差佬大叫「x你老母」的壯舉,無理由放生六七暴動那個放炸彈「殺黃皮豬」的工聯會。推搪說1967年未有社團條例?被殺的老差骨死不眼閉,等緊局長你平反呀!諷刺的是還扛住工聯會招牌那幾個立會議員竟然大讚局長舉措,不是法治觀念薄弱就是雙方已達777大和解,同坐大灣區一條船,under一個叫做習帝的社團,法治,試問點能夠唔潛水!
陳也(2018年07月20日 )

星期一, 7月 23, 2018

「警方和運輸署的白癡……」

  前兩日睇頭條日報褚簡寧專欄「又中又英」一篇"lurking",內容談到特區警察和交通督導員經常如臨大敵捉拿不遵守交通規則行人並處重罰,但對違法駕駛者的處罰則過於寬大。
  有無錄影真係唔知,但潛伏肯定有。間中會見交通警員和交通督導員兩至四個甚至六個,埋伏在設有行人交通燈的馬路旁不當眼處,待有行人不依交通燈指示過馬路,立刻衝出來捉拿,團團圍著,唯恐走甩,因為違法者是年輕力壯有時會一行了之,而走唔甩多屬年紀較大,所以多見幾名交通警員圍著一名老伯或老婦,情況有時也十分震撼,以為特區警察又捉了個大賊。
  至於汽車衝黃燈紅燈,停在黃色方格,雙黃線停車等候甚至泊車,單黃線禁區時間內停車等候甚至泊車,超速,雙白線切線,在行人過路線停車泊車,在行人路上停車泊車,逆線行車,在行人路上行車等,從來唔見特區警察如臨大敵好似捉賊一樣,大多以眼不見為淨的態度處理,就算見到都當睇唔到。
  雖然間中都會見交通警員捉超速駕駛會在雷達影快相後設路障,但那種態度與捉行人完全兩樣。須知道,行人不依行通燈橫過馬路,受傷害很多時都是自己,但駕駛者則不同,受害者往往是其他人,未必一定是自己,對社會所帶來的傷害和負擔更大更重,但為何特區政府不願嚴肅處理?
  聽聞日本對於交通意外違規者處罰甚嚴,賠償給受害者可能至終身,目的提醒注意駕駛安全。
  已經二十一年了,幸好還有個外國人關心,特區香港已經無人理了。以前英國人衰,還可以說是殖民地,但今天已經當家作主,或許與中国人命不值錢有關。

"lurking"
2018/07/19 04:12:35

  Last week, I read a news report about police officers lurking near pedestrian crossings, overhead walkways, or in bushes to catch jaywalkers. The report said police officers film jaywalkers and fine them up to $2,000, which is the maximum penalty for jaywalkers. I am not sure how accurate this report is because the police have neither confirmed nor denied that jaywalkers are being secretly filmed. the Police Department and the Transport Department always act tough with pedestrians but go easy on drivers. Most other civilized societies nowadays make their cities pedestrian-friendly, but not Hong Kong.
  To "lurk" means to hide or wait in a secret way because you want to suddenly attack someone. An "overhead walkway" is a path above the ground for pedestrians. It is sometimes called a footbridge. A jaywalker is a person who crosses a street where pedestrians are not allowed to cross. To "go easy" on someone means to treat that person in a gentle way, or to not criticize that person. Instead of making Hong Kong a pedestrian-friendly city, the morons (idiots) at the Transport Department have made Hong Kong a vehicle-friendly city. The police fined 14,915 jaywalkers last year. I demand to know how many drivers the police fined last year for breaking the law.
  Almost every day I see vehicles blocking box junctions, making it difficult for pedestrians to cross when they have a green light. A box junction is where two roads meet, marked with a square of yellow lines painted in the center. Drivers can only enter the box junction when the road ahead is clear. It is illegal for drivers to block a box junction. But I often see drivers blocking the box junction at Queens Road Central near the Landmark. I have never seen a policeman giving these drivers a penalty ticket. Instead of lurking to catch jaywalkers, the police and the morons at the Transport Department should lurk to catch drivers who break the law.
* * *
  上星期我讀到一則新聞,是有關警員在行人過路處附近、行人天橋(overhead walkways)甚或矮樹叢中潛伏(lurking),捉那些亂過馬路的人(jaywalkers)。報道指,警員會拍攝記錄亂過馬路的人(jaywalkers),罰款更可高至二千大元,那是對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jaywalkers)的最高罰額。我不肯定此報道有多準確,因為警方從來沒有確認或否認亂過馬路的人(jaywalkers)有被攝錄;警務處和運輸署都是待行人以嚴,待司機以寬(go easy)。今天大部份的文明都市都會令城市變得更「行人友好」,更方便行人使用,但這並非香港的現況。
  To "lurk"意即暗暗地潛伏於某處,以圖突然攻擊他人。An "overhead walkway"即是架空的行人通道或天橋,有時會稱為footbridge。A jaywalker就是亂過馬路的人。To "go easy" on someone就是對那人寬容、溫和些,或不去批評那人。運輸署的蠢蛋(morons)沒有令香港變成「行人友好」的城市,反令香港成為「車輛友好」的城市。警方上年一共票控一萬四千九百一十五名亂過馬路的人(jaywalkers)。我要求知道警方上年票控了多少名違法的駕駛者。
  我差不多每天都會見到有車輛堵塞在黄格(box junctions)內,令行人在綠燈亮起時過馬路也甚艱難。A box junction就是在馬路交匯處的十字路口中間標誌的黃格區域。駕駛者只能在前路可通車時,才能將車駛進黃格(box junction)內;在黃格(box junction)內停車並堵塞路口是違法的。但我在皇后大道中近置地廣場那邊,就不時見到司機們把車塞在黃格(box junction)內。我從未見過有警員給這些司機開罰單。與其潛伏(lurking)去捉亂過馬路的人,警方和運輸署的白癡(morons)更應潛伏(lurk)去捉那些違法的駕駛者。
中譯:七刻
Michael Chugani 褚簡寧

星期六, 7月 21, 2018

7500

  前兩天在香港仔巴士總站見到城巴富豪7500,這部樣板車很少行走70或其他南區線,多數過海,而且多行東區海底隧道。
  自從全部巴士改為冷氣後,除了單層,因為負重增加,幾乎所有都是三軸巴士,近年也許設計有改進,兩軸巴士載客量也不少,於是嘗試使用。
  對於乘客可能沒有留意,過了二十一年,全世界相信只有特區香港仍然使用大量從英國或德國入口的巴士,獨是單層無辦法之下——有資助——才有幾部中国製造,這是乘客的幸運。
  也幸好巴士公司暫時仍是私營,不像地鐵早已大陸化,弄虛作假壟斷但又孤寒無承擔。無辦法,官員唔願做,受苦也是市民。

星期四, 7月 19, 2018

空調火車

  第二天早上天色晴朗,雖然氣溫仍然只有五六度,但已經好多了,起碼不是又濕又凍,還要拿著遮,避開人群與水氹(凵或凼)才是最麻煩的事。
  查了火車時間表,來到火車站,暫時不算太多人,開往帕埃斯圖姆屬地區火車,一般一至一個半小時內一班,而那張三天的坎帕尼亞藝術卡亦包含火車交通,上車時向乘務員出示便可。
  我們隨便選了一節車廂入內坐好,離開車時間尚有十分鐘左右便有稽查查票,他見全車廂就只有我們二人,向我們指示可以坐去另一節車廂,初時有點不明白他的用意,經他以身體語言和簡單英文解釋,因為這節舊車廂沒有暖氣設備,而另一節較新則有空調,這樣旅程會較為舒適。
  外表看南部的意大利人有點粗魯,想不到沉實的臉孔中仍那麼細心,連忙感激他的熱情,令我們可以減輕身上的負擔,沿途輕鬆欣賞窗外美麗的景色。
  向著南方駛去,停靠的車站不多,車上有時會有廣播,雖然有時未必聽得懂,但依著時間表,一般都會準時到達,另外只要稍為留意,最多乘客落車的話一定不會錯。連續三天下雨終於一掃而空,有時上蒼亦會賞你一個晴天,下雨天時亦要珍惜,好天更要好好享受才不負恩賜。

星期二, 7月 17, 2018

聖方濟各教堂與市集

  離市政別墅公園不遠處,有一間非常漂亮的聖方濟各教堂,擁有十四世紀的十字拱門和八角台注支撐的半圓形拱頂,內部有一間帶方形庭院修道院。參觀時遊客不多,正中間可見聖方濟各的畫像。教堂門外是一條很窄的路,難以拍得全貌。
  與天氣下著雨有關,教堂的庭院顯得有些荒蕪,因為進去的門是虛掩,未知是否能入內參觀,所以沒有走得太深入,不過已清晰可見用來支撐上層建築的石柱。
  原本還想參觀細木鑲嵌博物館,可惜找不到正確的道路,只能在沿路的商店櫥窗欣賞這種造出精美木質鑲嵌家具的手藝——利用各種樹木的不同顏色,鑲嵌成不同的圖案——準確與耐性。
  轉回至塔索廣場,周圍早已亮起了繽紛的閃燈,像是準備嘉年華會,經過索倫托大教堂,甚多人從教堂出來,個個興高采烈的樣子,似乎準備著晚上的節目。為免擠迫,趁攤檔還在擺設時,沿著意大利路漫步,迎接即將到來的熱鬧。
  沿路所見,大部分攤檔所賣都是普通貨,例如榨橙汁器連杯,一些甚普通的電子產品——放於特區香港一定沒市場,另外就是甚受初中小學生歡迎的蛇形糖之類,比較吸引就是檸檬豬肘,因為未肚餓,只可遠觀,避免騷擾老闆預備。
  行了整條街,猜不透來這裏閒逛的會是甚麼人,我們又沒有理由等至天黑,雨勢稍停又不想再行一次,見天未黑齊只好乘環線火車回拿坡里,因為全程也要一個半小時,就這樣和索倫托擦身而過,未能窺探真面目,略感可惜。

星期日, 7月 15, 2018

遊索倫托

  索倫托雖然沒有海灘,不過坐落在那坡里灣南面的半島北岸,擁有壯麗的海邊峭壁景觀,盛產橙、檸檬、橄欖和葡萄,細木鑲嵌和花邊工藝亦頗為著名。
  本來索倫托值得遊覽一兩天,可是冬天到來,沒有了夏天時海灣的壯麗景色,以及從海中回望峭壁,始終有所欠缺,但是冬天卻有另一番感受,少了熱鬧的氣氛,多了寒冷的瑟縮。
  火車站離市中心不太遠,下來時經過主要街道,見小攤檔的工作人員個個都非常忙碌,忙於開檔,但今天是甚麼日子呢?又唔見有一批批遊客擁進這座只有一萬七千人口的小地方。
  這裏獨特之處就是面向大海,岸邊就是懸崖峭壁,下面有一個小海灘和碼頭,但見大部分向海的都是餐廳與酒店,想像不到夏天時的擠迫情況。這裏亦是遙望維蘇威火山最佳地點,在這種天氣之下,山頂白皚皚蓋上未融化的雪,矇矓之中添上神秘,隱隱埋藏巨大的威力,讓人敬畏,認識在喜慶之餘,也要防備不幸的來臨,如何順應也如何回應。

星期五, 7月 13, 2018

環線火車

  從博物館出來,天色仍然未有好過,於是乘地鐵返回火車站,然後找出一張時間表,依循指示來到環線火車站,準備前往索倫托。
  來往火車半小時一班,多數停在中間月台,乘客甚多,上下月台只有前後一條樓梯,繁忙時極之擠擁,除了小心扒手之外,還會有些似穿著制服的人向遊客搭訕,他會問是否前往龐貝或索倫托,跟著指示火車停靠的月台,時間和停車位置,如果你有答話和詢問他問題的話,這樣正中下懷,搞了一輪之後他便會向遊客索取貼士或給買杯咖啡,這是好聽的說法,較直接則是問攞錢。
  因為直接問攞錢等同打劫,所以一般不會這樣說,幸好月台上除了遊客之外還有本地人,只要遠離大多不會有麻煩。
  環線火車有新與舊車廂,新車其實也不新,只不過附有暖氣設備,路軌比正常窄,車廂也小得多,只有四節,看來為了配合依山邊而建,過了這麼多年,似乎已追不上人口增長以及遊客的增多,幸好過了龐貝之後較容易找到座位,可以沿途欣賞拿坡里灣的風景,及經過山洞時的神秘。

星期四, 7月 12, 2018

月亮掛天邊

  六月二十七日,那天是農曆五月十四,徒步回家時見天邊山上掛起了圓圓的月亮,想起了關正傑所唱的「月亮照高原」。
  那時天還沒有黑透,華燈初上,見時還皎潔,隨手拿出智能電話拍一張,誰料幾片雲彩飄過來擋住了,遮了半邊月。等了一會依然看不清,無奈繼續上路。
  走至橋上,月光再次照出來,比以前清楚漂亮,可惜給地鐵天橋影響了構圖,不過唔緊要,肉眼所見比照片美麗得多。
  自從有了智能電話,集各項功能於一機,包括了相機鬧鐘計數機記事簿等。相影得比以前多,計數少用了紙筆,記事簿記錄如何運用時間。照片多了,可是有幾多張記得當時的情況,為何拿出相機記下那一張相。計數方便卻沒有了心算,對於數目愈來愈不重視,有了記事簿,卻不知六月六日斷腸時,也不記得七七蘆溝橋事變,容不下六四四五,遠的不知近又記得幾多。
  有些事情也有兩面,並不一定只有壞處,好處就是不用待影完整卷菲林沖曬照片才可寫成日記,現時可以影一張寫一篇,所以才有「影張相」這項。

星期三, 7月 11, 2018

博物館其他銅像與雕像

  鑄造銅像,掌握的技術極難,聽聞先要做一個模,然後將銅水倒入模中,待成形後拆開模具。銅像其實是空心的,不然極重,所以造模時要做一內一外,銅水注入其中。銅像之細緻包括皺紋頭髮甚至眼睫毛,這麼艱難的技術,兩千多年前早已成熟。
  雕像大概如畫一樣,將一個故事定格在一個場景中,有些是神話中的人物,這個雙色的哺乳之母,記憶中在蒂沃利的埃斯特別墅有一個石像和這個一樣。至於一些極小如襟章的石雕,顯示當時已有相當精細的工具。
  另有反映當時生活,如一個正把已殺的豬放入鍋中,一個則加柴燒火。比真人還要大的雕像,微細之處也很特別。
  博物館之豐富,有時並不是一天可以看夠,所以有時博物館票可以在一天或指定日數之內無限次入內,目的讓愛好者仔細研究與參觀。可惜這個世界上有些上等人,利用這種優惠將同一張門票在同一日之內分別給三至四個人使用,以此欺騙全世界,結果無辜的人受累,早前法國羅浮宮曾拉人。奉勸唔好做壞規矩,不然一票只可入場一次,大家也不便。

星期二, 7月 10, 2018

雕像牧神潘

  牧神以交歡形象示人,另一個「教導達菲尼斯吹排笛」雕像則放於另一層。
  英文維基Pan介紹應該比較詳細,「潘,是希臘神話的牧神,掌管樹林、田地和羊群,有人的軀幹和頭,山羊的腿、角和耳朵。他的外表後來成了中世紀歐洲惡魔的原形。喜歡吹排笛,因為排笛能催眠。潘生性好色,經常藏匿在樹叢之中,等候美女經過,然後上前求愛。」
  記得有套電影其中一個掌管森林的「人」正是這個形象,單看外表未必討好,至於忠奸更難辨。這個世界不如所見般單純,更不是眼不見為淨,光明背面有黑暗,好心也能做壞事,有一個形象不討好的「神」存在,正好不時提醒危機總預伏在安逸中,優美也可隱藏醜惡,迷惑眾人的視線。
  「教導達菲尼斯吹排笛」雕像的地面藏有一隻蜥蜴,未知可有特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