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0月 24, 2008

責任

  昨天中午偷閒時看了《AM730》的「新富國論」,作者是謝毅,題目是敬老與養老,內容談到作者自己對為何會將高齡津貼改稱為生果金沒有頭緒。其實只要這位作者用用腦,就知「生果金」的由來。
  高齡津貼的原意是甚麼沒有考究,亦忘記了是從何年開始,相信是在成立之初,有感於太平盛世(太平未必一定是盛世)之下,人越來越長壽,在年紀漸大開始失去工作能力之後,而退休金(如果有的話)和積蓄不足以支付餘下的日子過活,而社會經過多年來的發展,開始比以前較富裕,對於這批曾經為社會付出過努力的人,是時候也應該回饋他們曾經的付出,同是社會一分子,於是設立高齡津貼,訂明70歲才可領取,每個月705元。社會盡一點責任,希望他們在晚年時能夠多幾百錢運用,可以改善生活,安享餘生。
  過不了幾年(可能是十多年後),通脹每年遞升,鈔票貶值,社會開始嚴重兩極化,貧富懸殊加劇,加上制訂了退休年齡,60歲退休後還有很長的日子要過,低收入者不可能單靠積蓄過活,於是政府將高齡津貼領取年齡降低至65歲,但要經資產審查,符合資格每月可領取625元。
  每個月領取705元或是625元,完全符合高齡津貼這個名稱,因為老人已沒有了工作能力,即沒有了收入,津貼不能完全支付日常生活費用,加上一直沒有增加津貼額,於是戲謔為「生果金」,因為這些津貼只能用來買生果,連吃飯也不夠。
  每個月給705元高齡津貼,是這個社會對一個人畢生所付出的報答,是多是少雖然很難作準,但是經過這麼多年下來,隨著通脹等因素而增加津貼額又有甚麼不對?
  作者將之比作是敬老為養老,又說養老是子女的責任,這批「富國論」者確是懂得偷換概念。如果所謂「養老論」成立,那麼生兒育女是父母的責任,作為政府為甚麼要興建學校,設立教育局,又提供九年免費教育?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