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在日本過馬路,必須遵守交通燈指示,雖然未必了解有甚麼罰則,但係知道如果交通意外因為疏忽而引致,責任方所負的刑罰非常重。
在門司港第一次過馬路,行人的綠燈上方有兩行綠色直線顯示,初時第一個感覺莫非過路時間為11秒,點解係單數而唔係雙數?不過以一條單行車線的馬路,11秒肯定可以橫過。
但當睇真啲,原來唔係11,真係兩條直線,隨着時間的過去,直線會縮短,直至只剩一方塊的綠色,跟着紅燈亮起。
除了燈號,還伴有音樂,輕快代表仍有一段時間,逐漸急促即表示過馬路的時間即將結束,而當警告聲響起,請即停步等候。
日本有自己的設計,音樂與警告聲應全日本都如此,這並不出奇,但為何會使用德國貨,這才令人覺得奇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