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圖書館借來阿嘉莎的《A.B.C.謀殺案》。
除了讀書時比較多機會去圖書館,近年已經很少去,間中都是經過銅鑼灣的中央圖書館,走上去隨便看兩三本書的封面,提不起興趣借,因為不想再花時間還書。
家附近亦有一間圖書館,住了十多年只去過一兩次,根本不知幾點開門,也不知幾時休息。直到近日喜歡看阿嘉莎之後,把原有的三本看完,其他在網上找來看,至於未有的只好去圖書館找。
也因為這個原因,終於知道近在咫尺的圖書館十時才開門,逢星期四休息。
看多了阿嘉莎的小說,跟隨白羅或是瑪波小姐偵查案件有如展開一段迷人的旅程,而每當水落石出找到兇手或是知道真相故事閉幕之時,亦知旅程即將結束,係時候準備下一段的開始。
《A.B.C.謀殺案》寫於一九三六年,講連環殺手,不過是另一類型。
今天無論犯罪小說或電視電影,都喜歡替罪犯解釋,看似有理,實際上掩飾邪惡。《A.B.C.謀殺案》內裏有這一段:
副局長說:「哼。這是現在的術語。在我們那個時代,人瘋了就是瘋了,我們不找科學名辭來軟化事實的真相。我猜時髦的醫生會提議把A.B.C.這種人送進育嬰院,一連四十五天對他說他是好人,然後放他出來,在社會上擔當大任。」
白羅笑笑,沒有答腔。
這句亦令人想起《發條橙》這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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