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兩個星期前,和鄉下婆到中環看了德國電影The Collini Case,特區香港譯成《被消失的公義》,台灣名《罪人的控訴》。較喜歡《罪人的控訴》。
對德國人沒有甚麼意見,不過對於德國政府則有些懷疑,特別是現時的默克萊夫人。
以前常聽見德國人甚有效率,可是柏林新機場要遲了近十年才完成,效率從何說起?
為何要由一個土耳其裔律師來處理今次的案件?至於那位意大利人最後是自殺還是他殺,電影也沒有詳細交代。
法律歸法律,感情或情緒歸感情或情緒,現實可未必是這回事,因為人間有魔鬼,亦有人願意將靈魂出賣給魔鬼,不過這些留待他們來討論。
一件發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屠殺事件,直至幾十年後的復仇,則不是可以單以法律來解決,如果最初不趕盡殺絕,或是透過寬恕或和解——並不是單向——日後必定出現復仇這回事。
從認識那一天開始,幾乎所有美好的事物都集中在他身上,怎會想到內裏埋藏的野獸。
想到了二十年前李純恩在報紙專欄所寫的「人與野獸的距離」,整理及打字時重看,二十一世紀並不變得美好,反而比起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更恐怖,那時我們慶幸躲在一隅,誰料今天有人竟然想「重溫舊夢」,怪不得咁多人走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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