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民是近年的商界大潮流,然而於扶輪社而言,這概念完全沒有新鮮感,因為早在一百零二年前,他們已是取之社會,用之社會。
扶輪社的宗旨是將企業與職業領袖人物組織起來,為社群提供人道主義服務,鼓勵在各種職業中提升職業道德,並在全世界建立善意與和平。它於1905年於芝加哥由律師Paul P. Harris及另外三名商人一起創辦。當年今日(1905年2月23日),他們舉辦了第一次會議,並將為扶輪社命名。由於他們決定每周輪流到各人辦公室開會,故替機構取名為「Rotary」,而名字一直沿用至今。
(原文刊於《經濟日報》2007年2月23日「某年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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