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1月 29, 2007

趕走一個更壞的!

  港島區立法會補選今個星期日(12月2日)舉行,投票給誰或是投票與否,本來沒有甚麼興趣,反正立法會議員沒有甚麼能力,亦沒有甚麼意志去改變議會與社會,一個月收幾萬元薪水(他們叫議員津貼),開一間議員辦事處,用市民的血汗錢請幾個議員助理,所有開支實報實銷(同樣用納稅人的金錢),開會又不一定要在場,立法會又有咖啡茶水免費供應,有時間上立法會轉一個圈交際一番,無時間又可以不出席,這樣無所事事又一個月。
  所謂立法會,究竟又立過甚麼法真是不大清楚,例如加重醉酒駕駛的刑罰,聽聞要待明年或後年才可上立法會,等得他們立法又不知要枉死幾多人。對於侵犯人權、侵犯個人私隱,而且是私自執法的看電影前要搜袋,又竟然沒有一個只有他們才擁有立法權利的尊貴議員出來說一句公道話,真令人懷疑立法會議員是否存在。
  本來沒有甚麼興趣談這些,今天終於有人問到投票會投哪一位。
  投票會投給誰,我真的不知道!亦覺得沒有得選擇!有些人以為不投票,或是投一張廢票是一個最佳的選擇。沒錯,對於一班沒有自由意志、可有可無的候選人而言,棄權可說是一種態度。
  不過,我卻堅持自己所追求與相信的:
  投票,並不一定能夠選出一個「好人」;不過,投票,肯定可以趕走一個更壞的人!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