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做事義無反顧、勇往直前、願意接受國家所指示的工作、有一定的辦事能力,有動員能力,能夠有效地宣傳,而且得到愛國人士的支持,這個人出來競選,理應投票是投給他啊!
但投票是不是有另一層意義,或是說是民主的體現,也可說是人民力量的展示呢?
當全個國家都支持一個人,當全人類都眾口一聲,我們為了表示這個地方還有民主,為了表示這個地方還可朝更民主的方向發展,正正為了這個表示,投票應該投給另一個候選人。
如果我們相信人民可擁有力量,如果我們還相信人民應該擁有力量,如果我們相信我們的一票仍然能起著決定的作用,那麼我們為甚麼不去展示我們的力量。當國家機器說是贊成的,我們要讓國家知道反對的珍貴,所以就要和當權者抬抬槓。
1 則留言:
不是全因抬槓,是我們也可憑自己喜好選擇的,好似shopping一樣啦,好簡單的道理!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