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8月 23, 2009

「天下同心」

  看了陶傑在〈蘋果日報〉一篇關於「蘇丹婦女抗議審判穿長褲獲罪女記者」的文章,想起了李敖在三十年前寫的一篇「由不自由的自由到自由的不自由」,內容最後寫道:

  ……
  哲學家斯賓塞說「沒有人能完全自由,除非所有人完全自由;沒有人能完全道德,除非所有人完全道德;沒有人能完全快樂,除非所有人完全快樂。」這種偉大的透視力,偉大的胸襟,我給它下了一個描繪,這叫「自由的不自由」。
  「自由的不自由」的特色是民胞物與,是把受苦受難的人當兄弟,又使自己有責任感。夏禹感覺天下有淹在水裡的人,就好像自己把他們淹在水裡一樣;后稷感覺天下有沒飯喫的人,就好像自己使他們挨餓一樣,有這種抱負的人,後天下之樂而樂,眾生不成佛的時候,他自己不要成佛。《新約》哥林多後書第十一章裡,為這種心境做了動人的總結:「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有這種心境的人,他自己堅強,卻感受兄弟的軟弱;他自己站起,卻焦急兄弟的跌倒;他自己自由,卻念念不忘兄弟的不自由。
  六十年前,開火車出身的美國勞工領袖戴布茲(EugeneVictor Debs),因參與政治反抗,被判十年,關在牢裡。由於他極富人望,雖在牢裡,卻得到美國大選中,一百萬選民對他戲劇性投票。一九二一年,哈定總統特赦了他。出獄後,人們慶幸他重獲自由,他卻從斯賓塞的句子裡,說出了這樣的千古名言:
While there is a lower class I am in it.
While there is a criminal elements I am of it.
While there is a soul in prison I am not free.
只要有下層階級,我就同儔;
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流;
只要獄底有遊魂,我就不自由。
  真的,「我就不自由」。夏禹不自由,后稷不自由,斯賓塞不自由,戴布茲不自由。--所有偉大的性靈裡,念天地悠悠,都有「自由的不自由」。
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二日

  至於陶傑的另一篇副刊文章,摘錄如下:

天下同心(2009年08月12日)
  還記得幾天前提起的蘇丹女人盧比娜嗎?她是聯合國新聞官,回國探親,出席宴會時,與其他女人一起,穿了褲子,被蘇丹法庭判處鞭打四十。
  盧比娜本來可以有外交豁免權,但她故意辭職,挑戰蘇丹政權。另外十幾個女人都要受罪,盧比娜不想獨自免刑,要打大家一起挨鞭。
  現在,馬來西亞、埃及、印尼,甚至阿富汗的婦女組織,都公開聲援盧比娜。蘇丹的法庭急了,把判決擱置一個月執行。
  一個卑賤的政權,一部謬劣的苛法,香港常自誇教育水準高、行政地位跟男人一樣強,但蘇丹這個勇敢的女人的苦難,香港的同性族群,不論文盲師奶,還是自命女記者之流的知識份子,寧願「撐模」,也沒有一個作聲。這樣的「國際都市」?在關鍵時刻,即刻現形。
  還有就是「中國三千年燦爛文化」了,這個非洲女子,從來沒有受過「儒家思想」的薰陶。中國的儒家,有很多自以為獨家發明的大道理:「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就是其中一條。但一個非洲的肥婆盧比娜,就成為「臨難毋苟免」的國際典範了,可見二十一世紀,中國人復興不復興什麼孔子,跟這個世界,一點關係也沒有──一個國際主義者,不需要孔子,也不必懂華文,就實踐二千年來只限於寫在華文書本上的紙上「理想」。
  這才是盧比娜令人崇敬的理由。非洲的蘇丹,是一個遙遠的國度,離香港報刊的娛樂版十萬八千里。然而,一個公民社會,正如英國哲學家羅素說的,人生必有三大目標:第一是感情的追求,第二是知識的探索,第三,是無論多遙遠,對人類的苦難,有深切的同情。
  迫害盧比娜的蘇丹伊斯蘭政權,令人憤慨,身為香港人,如果以「公民」自許,即應該向盧比娜伸出援手。這不是什麼婦權之爭,而是人權的大是非之論,盧比娜寧願自己公開受鞭,為人的尊嚴而犧牲,為蘇丹的賤男政權贖罪,她希望引起世界公民的關切,在地球村的一角,有如此一個以「宗教、文化、國情」為遮醜布的野蠻所在。不要做一個像張愛玲說的,只管盯着自己的肚臍眼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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