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8月 12, 2009

都唔知驚咩?

  「緬甸反對派領袖昂山素姬被控違反軟禁令的罪名成立,被判軟禁一年半,意味她不可能參加明年大選。
  原本在五月軟禁期屆滿的素姬,無機會重獲自由。外界指軍政府為了阻止昂山素姬參加明年大選而用盡方法繼續軟禁她。緬甸官方報章的評論,警告昂山素姬的支持者不要挑起事端製造麻煩,而外國亦不要插手緬甸事務。」
  一個女人,為了不讓她參加明年大選,緬甸政府千方百計軟禁她在家。選舉又唔一定選中佢,究竟驚咩呀?
  「本港now新聞台一名女記者,在四川成都採訪內地維權人士譚作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時,被公安人員以懷疑房間有違禁品及毒品為理由,阻止外出採訪。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對事件深表關注,認為成都公安的指控相當嚴重,希望有關部門澄清,並譴責有關人員的行為,破壞國家日漸開放的形象,希望北京徹查;記協亦譴責成都公安,無理阻礙記者採訪。now新聞台發表聲明,指內地公安粗暴阻撓正常採訪,對事件深表遺憾,已向國務院港澳辦投訴。譚作人曾公開質疑四川地震學校質量問題。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說,法院已審結但未有判決,估計可能判監三年。原本準備為譚作人作證的內地藝術家艾未未,同六名志願人士,凌晨在成都一間酒店被持槍公安帶走,中午前獲釋,艾未未說,公安曾毆打他,相信是要阻止他到庭作證。」
  記者去成都採訪被中國政府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當局理應讓記者伸張正義,表達中國政府的法律公平公正,偏偏有人派出公安,以懷疑藏有違禁品及毒品為理由,阻止記者出外採訪,這個政府究竟驚咩呀?
  「係自己嘅崗位上,盡我哋嘅本份,令香港繼續發揮優勢,就係對國家嘅一份貢獻。」每天新聞前播國歌不是這樣說的嗎?香港記者在自己的崗位盡了本份,可是卻遭國家公安誣陷,這個國家都唔知驚乜?
  一個人被控於法庭,究竟犯了甚麼罪而不准許公開審判?有人作證也不獲准許出庭,更被破門而入毆打。中國有最完善的法律制度,有全國十三億人作後盾,中國政府驚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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