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月 06, 2006

天地良心(20060704) 李純恩

惆悵

朋友的母親癌症末期,住在醫院裏,發了幾次病危通知,每次都讓丈夫、兒女們半夜三更衝進醫院,結果又搶救回來。如此來回數次,病人各家屬都痛苦得要死。

另一位朋友的太太也是癌症末期,在家裏叫救護車都叫了三十多次,每次送進醫院都說不行了,結果又救回來。最後,當她真正躺在醫院裏臨死之時,家人已麻木,只祈求她能無痛無苦合上眼睛。

聽了這兩件事,真的令人惆悵。

一個人不由自主地來到人世,在走的時候竟也不由自主,不能決定來不來人世;在人世最後的時光裏,喪失了決定的能力,又不由自主地承受巨大的痛苦。

前些日子霍金在香港說到曾經因為要求安樂死而聞名的斌仔,說斌仔有權利放棄自己的生命。

這是對的。

在一個人還能自己拿個主張的時候,是生是死,都是他的人權。要是想通一點,既然在失眠的時候,可以靠安眠藥得一安樂的睡眠,那麼到了病痛得連尊嚴都失去之時,為甚麼又不可以自作主張,得一安樂的長眠呢?

要說人道主義,這豈不是真正的人道主義?

死亡是每個人都要面對的事實,人活著要有尊嚴,如果可以把尊嚴維持到嚥下最後一口氣,那是最大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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