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7月 25, 2006

「球場惡伯」

星期五放假,晚上跑去香港仔運動場打羽毛球,竟然會碰著「球場惡伯」。

場邊有小孩學習打球玩耍,這本是人之常情,雖然規例並不容許,況且 當天四個羽毛球場,只有兩個使用中。這名「惡伯」一進場,像是巡視業務般,施施然走到場 邊,口中唸唸有詞,見有小孩子違反規矩,心有不快,在去更衣室途中經過時,叫孩子們不要在場邊學習。一個樣似董建華的阿伯叫到,怎會有人去理會。碰了灰, 唯有死死氣出外,找相熟職員進來阻止孩子繼續在場邊打球。

這個也都算了,反正規矩要遵守,沒有人訂的場也不能免費讓人享用,因為此例一 開,訂了一個場的可以佔用兩個或多個空場打球;球場邊練習或是嬉戲雖說可以 「賣點人情」,但始終會妨礙其他人,禁止也有道理。欺壓小孩成功,這名「惡伯」返回後場,口中依然責罵著成人沒有好好管教小孩了。過了一會,「惡伯」又如 巡場般繞了運動場半周,視察了環境之後,竟然拿起球拍及羽毛球,向著牆面壁而打,啪啪有聲。

又多一個人喜歡在眾人面前表現自己的「過人之處」。大佬,要表演沒有問題,但是你不要一面欺負小孩說他們不守規矩,自己卻在胡作非為,對這種人真是看不過眼,當他第二次再面壁而打時,立刻叫他停止。這人先是一愕,不懂即時反應,只懂扮兇站在場邊看著我。

這時我們真的很害怕,怕這種人會有甚麼反應。後來他的友人經過問他幹嗎站在那裏,他只能回答是在「看表演」,結果這樣足足站著十五分鐘看我們「表演」。

惡人見得多,這種自以為球場話事人,卻連應有的人格也沒有,這都是第一次見到。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那個阿伯真是太可惡,但估不到你會喝止阿伯。若打架,你應該可打贏他的,可惜那班小孩看不到你鬧他那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