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個地產商話捐出農地畀特區政府,興建一些約一百萬一個單位的樓宇供年輕人置業云云。
看了這段新聞真係唔係好明,農地就是農地,點解可以興建樓宇?
農地可以興建大廈,咁就唔係農地。
如果成真,以後好辦,農地可以起樓,毋須更改土地用途,捐三幾幅農地興建大廈,即所有農地都可以,到時只要捐無雷公咁遠兼全無基礎建設,包括道路交通,排污供水供電,學校郵政等等全待政府興建,之後其他農地全部可以起樓,咁就發啦——絕對係地產商。
無地賣唔見錢,更改農地用途補地價唔見錢,興建基礎建設唔見錢,全部都係特區市民的血汗錢,這個特區政府真係為市民,那個地產商真係幫助特區市民。
咁都諗得出又有人肯受,以為鴻鵠將至,真係折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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