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2月 06, 2014

黑暗時代


警司朱經緯日前在旺角用警棍亂毆途人。資料圖片

  早前已經聽過,近六十年的強國,是三千年自有歷史以來最黑暗的時代,貪污未有如此瘋狂,死人(無論天災與非自然)未有如此多,監控未有如此嚴密。
  近代強國最喜歡講平反,所以一開始就不大喜歡「平反六四」,因為平反本來就不是這個意思。
  妙就妙在「平反」,例如一九六六年六七年暴動,當時被稱為暴徒,結果一九九七年之後可以拿勳章,咁先最大諷刺。
  按強國邏輯,萬一遮打運動兩年後「平反」,咁共警應如何自處?
  附古德明香港共家警察實錄

香港共家警察實錄

  十一月二十九日,香港衞生局長高永文說,九月底民變以來,負傷到公立醫院求醫的市民,將近五百人。當然,他不會說這些人都是給共家警察打傷。而負傷卻不去公立醫院者,更不知凡幾。
  共家警察的傷人手段,真是層出不窮,最是膾炙人口的,是高舉伸縮警棍,向抗議專制者迎頭痛擊。抗議者頭破血出的鏡頭,香港人近日已司空見慣。而在鏡頭之外,學生領袖黃之鋒遭拳打陰囊,音樂教師鄧展邦手指幾被拗斷,十五歲中學生王樂行給按在地上腳踢靴踹,他們都沒有向警察動過一根指頭,甚或只是路過,只是拍照。但共家警察根本不必再守王法。從前英國王家訂立的防止酷刑法,今天已成具文。
  同樣,從前嚴限警權的《警察通例》,今天只堪覆瓿。所以,有警察自己撞向記者王俊龍的攝影機,馬上和同袍一擁而上,把王俊龍拘捕,扣上手銬,罪名是「不斷用攝影機襲警」;有學生舉起雨傘,傘上無非「光明磊落,暗裏打人」八個字,也給警察如狼似虎抓去,罪名是「阻差辦公」;有市民正在走路,背向警察,給殺紅了眼的警司朱經緯一棍打中手肘,再一棍打中脊背,罪名應該是「誰叫你做中國人」。
  明朝天啟年間,宦官魏忠賢當國。魏忠賢性情羊狠狼貪,小民對他或有非議,動輒給抓去「剝皮、刲(割)舌,所殺不可勝數」。他手下奴才自然爭相效法。當時有個李承恩,家中園亭秀美,為京師之冠,魏忠賢想據為己有,卻遭李承恩拒絕,於是叫李家僕人告發李承恩違禁,抓他入獄。魏黨王體乾奉命主審,「特重笞承恩五十(打五十大板),以博逆賢一笑」。不是有魏忠賢之狠,怎會有王體乾之惡(《明史》卷三零五、《先撥志始》卷下)。
  今天香港的警察,不少都是英國殖民政府遺臣,包括警務處長曾偉雄。當年,他們絕對不會這樣明火執仗,肆意橫行。只是他們今天換了主人,隨即也換了面孔,那是共產黨對中國人的典型面孔。九月二十八日,也就是香港民變的第一天,他們射出八十七枚催淚彈之後,還一度舉起「開槍」的警告牌。這「開槍」的命令,最後為甚麼撤回,我們不知道,但有一點殆無疑義:王體乾已在香港復活,要效法主人一九八九年的傑作,以博一笑。
  十一月十八日,大陸傳來一則小新聞:海南省海口市上萬居民集會,抗議當局興建痲瘋病院,當地警察一邊射催淚彈,一邊揮舞警棍亂打,抗議者被打傷的近百人,被捕的幾十人,據說還有兩人給活活打死。這一切,在大陸屢見不鮮,香港人今天也該習以為常了。對梁振英政府來說,這一定就是「一國兩制」的偉大成就,是「香港五十年不變」承諾的莊嚴實踐。

古德明
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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