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星期日投票補選立法局議員,至於要選誰唔係好清楚,只知希望能夠送返失去議席的議員入局,就係咁簡單。
為何要補選?特區政府和一些人唔想某些人有被選舉權以及剝奪選民的權利,既然如此,特區政府和一些人唔想某人或某黨的人入局,手拿選票的選民好應該做相反的事,因為樣樣都跟隨政府,咁樣等如無得選。
星期一拿起一份免費報紙,內有一篇「點解仲要含淚投票?」,睇完唔知佢想講乜。成日問有咩用和「到底發揮過甚麼作用」,其實咁樣講真係有咩用?或許這些人外表像激進,內裏卻和特區政府有同一想法也說不定。
每個人手上只得一票,投票只是一種態度,無話一定有用或能改變甚麼。既然想改變,由投票開始,清晰知道自己想點已經足夠,至於投票後怎樣,當選與否或仲衰過對家又如何?
今天的人很奇怪,無論搞政治或手拿一票個個都好似有潔癖,又唔係叫你殺人放火,為求勝出管佢毒唔毒,既然你可以投票,真正選舉時才投給自己喜歡的那個也未遲。
至於曾鈺成跟李柱銘打麻雀,兩個是對手又唔係敵人,為何不可以打麻雀呢?
都係唔好講咁多,再講落去可能連漢賊不兩立都講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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