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2月 04, 2008

《驚兆》(Signs)

  《驚兆》於2002年8月在香港公映時沒有看過,早前明珠台重播,剛巧放假在家,又可一面測試錄映系統,一面看《獵狐行動》,待錄映完成後才慢慢觀看。
  看過導演禮切沙也馬蘭幾齣電影,內容有爭議地方,整體說不上太喜歡,不過很喜歡他在電影中會客串幾幕,製造一種期待的意外效果,像希治閣般也喜歡在鏡頭內外轉幾個圈,同樣達到目的。
  米路吉遜原本是神父,太太因為遇上交通意外,散步時被汽車撞至重傷致死,他認為上天沒有眷顧他,信心動搖,所以開始遠離聖經,從此不再相信有神的存在。直至外星人襲地球,他的家受到襲擊,雖然暫且保存性命,兒子卻遭遇不幸,被外星人挾持,幸好碰著哮喘發作,暫時阻塞肺部,不致吸入毒氣,而女兒處處亂放水杯,結果幸運地消滅了外星人。從這些事情的發生,米路吉遜相信冥冥中自有主宰,一切都是天意,又重投主的懷抱。
  祖昆馮力士飾演米路吉遜的弟弟,表現雖不多,不過和米路有一段長的對話,說到「奇蹟」與「幸運」,「有些人會認為遇上好事是『幸運』,有些則認為是『奇蹟』。」
  人會犯錯與迷失,也會有軟弱的時候,但不能沒有信念與信任。當失去了信任與信念時,我們會覺得四周都是壞的,沒有了奇蹟,也沒有了幸運。和揮棒打棒球一樣,在別人眼中是笨拙亂揮,可是自己的一棒卻是人棒合一,充滿信心的一揮。同理,我們可以傷心難過、自憐自責、不信世間有奇蹟、不信世界有幸運、為何上天會如此,但是,我們絕不應該離棄我們所相信的。
  禮切沙也馬蘭是否如此想不得而知,他叫我們對信仰不要有懷疑。沒錯,不應該對信仰有懷疑,可是,對於那些自命有堅定信仰的人,卻多行惡事、多行不義,我們又應該怎樣?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