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以前看電影,播播吓廣告,突然間畫面一轉,會爆出一句「奉政府諭,戲院場內,嚴禁吸煙,違例者,最高罰款港幣5000元……」,那時候,好像還是殖民地時代,那個「諭」字可圈可點,是「上對下的命令告語」的意思,政府諭就是政府諭,嚴禁吸煙。回歸之後,特區政府好像不會「諭」,改為由電影院自行製行短片,提醒觀眾不要吸煙。美其名是港人治港,實際上政府依然是政府,總是喜歡管。
話說電影〈少女香奈兒〉原先在香港上映的海報,香奈兒是手執香煙的,可是政府衛生署覺得有鼓勵吸煙之嫌,於是告之發行公司說吸煙危害健康之類的說話,而發行公司經過自我審查、自我改動之後,改成了一張香奈兒沒有手執香煙的海報重新宣傳。
找來這張原本的海報,立此存照,無聊再加上一句「奉政府諭,吸煙危害健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