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月 16, 2009

斷job計!?

  開始接洽時,問到如何做?
  原先也以為是斷Job計,但隨即告訴晚上要上班,每天只能工作四至五個小時,六時半必須下班。
  得回答覆,有七本書,工作範圍是入文、取圖、排版,間中有表格,為期約一個月,可能會超時,以八千元算,繁忙改稿可能要提早上班,預算是超過兩個人,結尾前會增加人手改稿。
  再次詳細說明,每天工作只能四至五個小時,上班時間約一時至二時間,下班則為六時半,找人方面完全由「公司」負責。這個答覆絕對不是斷job計。
  由六月十日約下午一時到達,開始第一次上班,並由六月二十四起連續三個星期上班,沒有中斷,直到現在。
  曾經被要求在七月一日前全部灌文取圖排版,除了因為未齊稿及未有圖片之外,約在七月一日至二日完成。之後數天,仍在做灌文取圖排版工作,這未不表示沒有依足時間表工作,而是供稿陸續才到,打亂了修改工作。
  另外,經常更改格式、底版、logo、banner,拖慢工作進度,這是每間公司的制度,不作評論,但是以英文通識為例,先排三版,留空一版漫畫;第二次,用三版內容改為四版,因為告之沒有了漫畫;第三次,又說有漫畫或圖片,再由四版改為三版內容,另加入漫畫及改顏色;第四次,格式有改,留空位置加文加圖或刪文刪圖,第五次,統一字大小及行距、格式,亦要尋找文及圖片,第六次才可以說是開始更改內文,其間未計算甚麼著「燈」不著「燈」的問題。
  這也是公司的工作模式,也不作討論。
  如此一來一回,浪費幾個工作天,如果是月薪計算,當然沒有所謂,改一百幾十次都得;斷鐘計也行,返八個鐘,實際工作只得兩三個鐘又點計?真的是斷job計,相信也沒有可能這樣做吧。以八千元工作一個多月,每天工作四至五小時,最長一天超過七個小時,不是不想繼續,而是被通知這天工作完畢,其間從無浪費時間,是得是失不去計算,但沒有可能將整個負責推在我們身上吧?
  竟然被質疑工作能力與工作進度,這事件一定要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