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報紙已經是很遙遠的事,因為特區香港報紙等同垃圾,唯一剩餘價值就是循環再做。免費報紙間中會找到好文章,新聞可以簡短,反正特區已經沉淪,知與不知沒有多大分別。
沒有可能移民,也不可能逃避,只好讀點文章安慰自己,希望如欄目一樣,好好過日子。
二零一三年九月三日的拱手讓權,講「權力一旦讓了出去,不要指望輕易可以要得回來。」特區樣樣事都要問過大陸,想唔死都幾難。
油尖多士——拱手讓權
2013-09-03
大型連鎖超市的一名女工,偷了一罐汽水,經理報警。
這等小事也鬧上警署,到底是浪費警力,還是超市經理有樣學樣,眼見梁特首下令重案組調查講粗口,認定「紀律無小事」,偷汽水也要追到天腳底?
情節有點像《孤星淚》,男主角只因為偷了一條麵包,結果坐了十九年苦牢。小過重罰,有秦朝律法的色彩,在雨果的小說裏,直接呼應一場革命的來臨,難道特區的香港,直到今天,還沒有走出十九世紀的「舊社會」?
只是偷汽水,到底是過錯,還是「罪案」(Crime)?不必問律師,只須憑常識判斷,一家公司既然設經理職位,「經理」的英文叫Manager,需要Manage的事情,即包括此類小偷小摸,小打小鬧,要通通擺得平。
只要是經理,不必年薪過百萬,但在自己的「地頭」可以話事,譬如一間五星大酒店,客人赤膊踢拖,不守規矩,經理要不要干涉?如果吃霸王餐,耍無賴,要不要報警?還是叫保安給這個無賴兩記耳光,換在過去一個人人有Commonsense的年代,處理這種小事,難道也要報警?聽憑經理發落即可。
只有一個集權高壓的社會,才有事事「送官究治」的傳統。一個公民的社會,不會輕易動用警力,因為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管理人:除了經理,還有校長、總編、主教、護士長……權力一旦讓了出去,不要指望輕易可以要得回來。
(陶傑)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的誰先走,這天剛好九一一十二周年,世事難料世事紛擾,倒不如珍惜每一天。
好好過日子——誰先走
2013-09-11
美國有個調查說,有七成男人想比老婆早死。
但這個調查沒有說這七成男人婚姻生活愉不愉快。婚姻生活愉不愉快,對於這個「誰比誰先死」的調查有很大影響。若是婚姻不愉快的男人,一見老婆就想死,可以早死就早死,這也是人之常情。
要是婚姻愉快,那又另當別論。不過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希望自己早死,多少還是有些自私。
早死的那個拍拍屁股走了,把一切身後麻煩事都留給了沒死的那個。沒死的那個又要面對感情上的傷痛,又要打點本來屬於兩個人但變成一個人來承擔的俗務瑣事,有道是「人死萬事休」,人死了之後,萬事都落在活人頭上,死人不管,活人累死。
夫婦感情好,若是痛惜對方,倒是應該讓對方先走,先走的那個,比後走的那個有福氣。這道理不難明白,但又有許許多多的人不明白,所以一說最好你比我早死,還以為我在詛咒你,咒你早死。其實,感情再好,也不可能長相廝守,終有撒手的一日,既然如此,讓對方先走,自己做個收拾殘局的留守者,才算真正痛惜愛侶,很高尚的。
(李純恩)
自從睇過李純恩主持電視台的飲食旅遊節目,有點吃不消,專欄日日寫炒來炒去,本來已很少再睇,不過有時候仍可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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