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0月 23, 2013

交通燈


  自到達柏林,在機場享受過下午茶,黃昏到達德累斯頓,安頓好一切時約七時半,天仍未黑,是時候出外熟習環境與吃晚餐。
  步上四樓不算太高,但旋轉樓梯則有點危險,較難兩個人併排而行,因為近圓心的梯級較窄,踏不好隨時有機會滾下去,扶手並不能保障,只可作平衡之用。
  走廊與樓梯通道,照明採用感應開關,每當有人經過,自動開啟路燈,好處能省電,至於一開一關會否多用了電沒有研究,若以一層樓兩至三間房,以一間房一天經過四次計算,長遠應會較省。
  外國樓宇建築雖然不太高,一般四五層,設計時樓底較高,四樓約是香港的五至六樓,如果沒有電梯設備,不會太受歡迎,年紀輕可以接受,年紀大了則不會喜歡,所以他們多選擇平房居住,稍舊的大樓多會用作分租或被旅館收購。
  剛才從橋過來,路上的交通燈,多附設行人過路指示燈,至於有甚麼特別,則是燈上的公仔圖案。以一個看似戴了帽行人站立與步行作指示,是以前東德的設計,本來統一之後有機會連公仔也統一——跟隨西德模樣,不過後來經柏林等地區反對,得以繼續沿用,不過也只限部分前東德地區,包括柏林和德累斯頓,至於其他地方,因為沒有去過,不能作準。
  想過馬路,按下過路掣是有效的,至於德國人會否像日本人一樣跟隨指示,答案是德國人比日本人更守規則,當然除了非繁忙地區(根本沒有車)或趕時間的除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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