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李敖的書,他會說你配不配做中國人?
自問流着中國人的血無理由唔配做中國人,可是當他一問你究竟看過多少本中國書,結果數唔出兩三本,真係慚愧。
自問也識一百幾十個中文字,配唔配做中國人是一回事,但睇報紙勉強也可以,可是一睇八月六日頭條日報李純恩專欄,被他一教,又識多幾個中文字。再上facebook,那個陶才子再教幾個中文,包括「中文不論是以普通話或粵語,正名為『翁媳』」和「『爺媳』如有『關係』,只有一種,就是曖昧關係。」
幸好有才子,真係識多幾個中文。
李純恩專欄轉載如下:
李純恩——教邏輯|好好過日子
2022-08-06
有個女人,登報發聲明宣稱要跟家公(也就是老公的爸爸)脫離「爺媳關係」,引起城中熱議。
看了這段脫離關係聲明的時候,我正在輔導一個大學生中文運用和邏輯,正愁沒有教材,頓時大喜,馬上借來使用。
這段「聲明」全文為:「本人XXX,作為流着偉大祖國之血的中國人,在國之大義的前提下,基於據國安處稱,XXX先生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本人現宣佈正式與XXX先生脫離爺媳關係。」
此文第一句,「流着偉大祖國之血的中國人」,真是奇峰突起,但膽大而心不細。因為祖國只是大地,會流江會流河會流石油,但一定不會流血。你可以說你身體裏流着祖先的血,但肯定不是祖國的血,硬要說祖國都有血可流,便把祖國說得好像有月經一樣,這就令祖國不知變成甚麼物種了。祖國很大方,平時任你抽水,但今天還要來抽血,那就有點過份了。
然後就是第三句:「……基於據國安處稱,XXX先生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我「基於據聞」這個女人是位律師,推斷她可能是懂點法律的,但她只是「基於據(國安處)稱」,就跟她家公(也就是那個XXX先生)脫離關係,可見法律常識似乎不足。甚麼是「稱」?「稱」就是「說」,不等於「判」。也就說她家公目前只是在被起訴階段,是不是真的有罪,還要法庭最後審判。但法庭還沒有審判,這個女人便未審先判,宣佈跟對方脫離關係,如此心急,會不會令人疑心她除了「國之大義」之外,還有甚麼沒解決的家庭糾紛,才會這麼急?若是如此,「國之大義」豈不是也給抽血了?
最後,真正的邏輯問題來了?兒媳婦跟家公的關係,是由於她嫁了那個老頭子的兒子才產生的,她只要不跟老公脫離關係,就無法跟家公脫離這一層倫理關係,反之,她也只有跟老公脫離了關係,才可以正式脫離據她稱的那種「爺媳關係」。否則,Mission︰Impossible,這個爺跟這個媳就永遠有關係。
對於人家的家事我一點興趣都沒有,但作為一個流着普通人血的中國人,我不想祖國一次又一次被人抽水抽血,也不想倫理邏輯被搞得亂七八糟,最重要的,是我在教學生要學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