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台正播映立法會選舉論壇,專業人士看得興高采烈,高談闊論大聲笑,聲浪之大,媲美奧運會開幕時的氣氛。
香港立法會選舉是採用比例代表制,至於甚麼是比例代表制亦搞不清楚,只知當某一張名單達到一定票數,排名第一便可當選,如此類推,但是,投票給排名第一的,並不表示喜歡排名第二的,況且立法會選舉並不是選政黨,為何政黨的可以一張名單多個人,獨立的卻只能一個人。
回歸之前,香港是英國的殖民地,那時候,較傾向支持一些反對政府的聲音,原因很簡單,雖然明知沒有可能改變當時的社會現狀,但起碼希望能起著制衡的作用,多一點異議,多一點搞動,立法局才不會死氣沉沉,一面倒支持政府。
終於,香港回到祖國懷抱,某些人由異議聲音,起來變了當家的主人,如果再投票給他們,選舉還有甚麼意思。
有選舉並不代表可解決問題,香港社會依舊烏煙瘴氣,改變不了現狀、改變不了制度,投不投票本來就沒有所謂。不過,一個議會裏,始終需要反對聲音,縱然微不足道,卻猶如樹葉飄落水中所泛起的一片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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