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日傍晚約七時十五分,地鐵發生2017年港鐵縱火案,最少18人受傷。
BBC一則港鐵列車縱火案:警方稱與恐襲無關報道,特區香港警方稱事件「相信事件與個人原因有關,沒有證據顯示涉及恐襲或針對公共交通工具的襲擊。」
如果這件發生在一個指定的地點也許不是恐襲,但發生在最繁忙的交通工具上,不是恐襲是甚麼?還說不是針對公共交通工具的襲擊?
他們不願做我們知道的,又話有甚麼快速應變小組,地鐵發生恐襲時又在哪裏呢?
從電視新聞中所見,火警發生後,列車駛至尖沙嘴站,乘客大部份已疏散,列車仍然火光熊熊濃煙密佈,但見很多逃過一劫的乘客紛紛拿出智能電話拍攝,這種「處變不驚」的態度,相信只有特區香港人才有。
當縱火發生之後,誰人可以預計不會接二連三在幾處地方同時出現?另外,燃燒可以產生有毒氣體,也可導至爆炸,逃生不立刻離開事發地點,竟然個個拿電話影相,比受過訓練的工作人員以及記者走得更前,特區香港人一點危機意識都沒有。
僥倖只能一時,不能長久,今天這個世界亂紛紛,在人多的地方或交通工具之上,千萬別再只顧看著個智能電話,多點留意身邊事物,有時間的話可以試試其他交具,例如電車巴士小輪,這個世界不一定只有地鐵,人可不是螻蟻。
港鐵列車車廂起火17人受傷 警方逮捕1人
2004年香港地鐵縱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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