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描菲林,其中一張攝於一九九二年四月,地點赤柱國殤紀念墳場。
據維基百科中其中一欄,「2009年11月,香港有多份報章曾報道此軍人墳場淪為攝影愛好者、情侶婚紗拍攝的取景地點,引起保安憂慮和不當使用墳場的質疑,部分人更攜同犬隻入內。負責管理赤柱軍人墳場的英聯邦國殤紀念墳場管理委員會對外傳訊主管稱有關人士的行為對亡者不敬,亦影響前來拜祭者,呼籲進入墳場參觀或拍照的人士應保持低調。黃國桐律師指《公眾墳場及英聯邦國殤紀念墳場管理委員會墳場的規則》訂明任何人如未獲得英聯邦國殤紀念墳場管理委員會的書面同意,不得攜同犬隻或其他動物進入墳場,也不得在場內作出吵鬧或不當的舉止,因此部分人士行為或許已經牴觸法例。」
攝影還可以,婚紗取景則按個人喜好,只要不影響及保持安靜,尚可接受。至於攜同動物進入則似乎有些不當,不過特區香港人近廿多年來不太懂得尊重,難怪二零零九年後有此「參觀者應遵守規則」此分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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