晩飯後拋垃圾,一推開門,見兩包垃圾放於桶蓋面,難道也叫後來者學他一樣?
當然唔會中計。
記得很久之前聽電台節目,主持人問到如果在街上看見一件需要大家幫忙的事情發生時,個人會否願意出手?
那時候充滿正義感,幾乎個個都話會,可是其中一個卻有相反答案,比較傾向側側身離開,因為覺得未必能幫上忙。
其實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口講唔等於會做,真正發生時或會有另一個結果。
個人也比較自私,亦無理由幫別人處理不合理的事,既然你把垃圾放於桶蓋上,如果我要拋垃圾,必定首先移開蓋面的垃圾,或是幫別人也把垃圾放入桶內。
除了自私,也不願意幫助別人擦屁股,於是決定乜都唔做,把垃圾拿回屋內,實行抵制,只不過給自己少許不太方便而已。
諗極都唔明,自私唔緊要,因為出於利己,有時還有個理由,但是為何這樣既損人又不利己?
真的不能理解。
現在年紀大了,很喜歡說從前。從前未見過,這十多廿年反而見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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