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跑了去文化中心看香港舞蹈團表演的《笑傲江湖》,改編自金庸同名武俠小說,舞劇以愛穿插「江湖」事。下半場比上半場精采,上半場可能要交代人物與故事,下半場各人也熱身完畢,包括表演者與觀眾,自然看得較投入。
《笑傲江湖》是看金庸武俠小說的最後一本,不是將所有金庸的小說都看過,而是看完這一本之後就不再看了。不是要扮甚麼高深,記得當年以五天時間看完這四本書,請了兩天「病假」,轉眼又已是十多廿年前的事。電視劇沒有看過,電影則是在電視放映時斷斷續續看的,找許冠傑飾演令狐沖是失敗之作,找他唱主題曲更是不濟,結果由黃霑、徐克和羅大知唱的更佳,編曲配合,才找到豪邁感。
他們很喜歡說甚麼「江湖」,其實「江湖」是甚麼自己是不太清楚的。社會等同「江湖」,或是人生面對的同樣是「江湖」事。如果真的可以選擇,做人也是做個平凡人便算了,管他甚麼江湖事。搞創作總喜歡誇大,徐克拍的退出江湖,不是由得你選擇,但大部分人都是平凡人,你估你想管江湖事便可以管?後來拍《東方不敗》則是順從「江湖」的需要而發展,不倫不類,所謂退出江湖,只是另一種商業上的江湖事。
從來都不覺得令狐沖瀟灑,只覺他優柔寡斷。據所知,當年金庸寫《笑傲江湖》時,是反映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各人物都各有所指,例如岳不群等同林彪(希望沒有記錯)等等。至改編成電影、電視或是舞台之上表演,大多以江湖是非多,追求隱逸之表現,今次找來「2R」,以愛穿插其中。現時沒有偶像,找誰來演也不會特別吸引。有時候覺得,找一些年輕人偶像作噱頭,除了讓主辦機構覺得花納稅人的金錢花得「合理」之外,對娛樂事業的發展沒有幫助。
對跳舞沒有認識,香港舞蹈團以跳現代舞為主,近年較多改編中國劇目,本來中西融合,可以增加發揮的機會;但中國式又有其局限,用西方舞蹈表現中國式故事,服裝已是一個問題。去年在會展看《愛爾蘭之虎》,同是離舞台很遠,但音響好得多,文化中心的喇叭竟然有點「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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