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3月 12, 2010

得個吉

  現在天氣清涼,下午上班時可以徒步,約二十至二十五分鐘路程,省回船錢一元八角。
  晚上上班時利用巴士轉乘優惠,不過要步行五至八分鐘,並不太遠,兼可運動運動,可省回一元。
  收集個多兩個月的廢紙,拿去賣給回收商,價錢高的時候,約有十二三元,廢紙價低時,只能賣得六至七元。
  步行雖是運動,但要付出其他代價,包括時間,如果天天如此,一個星期可省回十五至二十元,從沒有氣餒,因為積少可以成多。
  可惜,真是可惜,每晚為了理想,看著別人浪費光陰,為了追回失去的睡眠時間,得回的就是乘N8P到銅鑼灣轉車,一程七元二角,單位工作人員夜郎自大,好運時一個星期要三至四晚要和時間競賽,結果省回省回的全部得個吉。
  沒有辦法,世界就是如此,又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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