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1月 06, 2011

投票

  今天區議會選舉。
  有人網上瘋傳建議投白票,也有人呼籲趕走爛仔黨。個人沒有甚麼意見,有得投票無理由投白票,頂多投廢票,至於爛仔壞人,這個更加無辦法,世界上總有壞人衰人,如果選票真的有用,只係希望選一個無咁壞。
  美國總統只可連任一屆,即只能做兩屆。英國好像沒有期限,基本上五年一任,但又可提早大選,亦有黨內之爭,英國人早建立民主政制,雖然政績佳可以長久執政,但選民往往不容許,知道選票可監督政府,防範出現獨裁,因為政府絕不可靠、不可信任。
  區議會當然不可相比,管地區事務地區也太小,只得一兩條街,代議政制也許如此。殖民地政府一向唔知搞乜,特區政府最好無選舉,所以更加唔知搞乜。
  午飯時母親說午睡後才投票,本來投給誰都沒有關係,不過突然又說了一句:「無理由畀佢連任幾次,做咁耐都應該畀第二個做吓。」
  「咁即係投邊個?」
  「唔話你知,等你心思思。」
  ……
  殖民地政府早去十四年,前朝遺風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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