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7月 18, 2007

「新十誡」

  偶爾翻開舊報紙,看到一則新聞,只得寥寥幾行,內容是梵蒂岡於2007年6月19日向世人發出警告,汽車偶爾是罪惡之來源,並為司機推出「新十誡」。
  根據《聖經》記載,天主在西乃山(西奈山)向梅瑟(天主教稱梅瑟,新教稱摩西)頒佈十誡,叫以色列人愛主愛人。如今梵蒂岡向駕駛者頒佈新十誡又是甚麼呢?為何本地傳媒沒有詳細報道?而香港這個亞洲國際都會又好像沒有甚麼表示,這或許只是對司機而言,梵蒂岡似乎太小題大做。但無論如何,梵蒂岡頒佈「新十誡」,必有其目的,於是上網找到「新十誡」的內容:
  梵蒂岡與時並進,2007年6月19日,向駕駛者頒佈「十誡」,勸誡他們駕駛前不要飲酒,在意外中幫助其他車主。道路十誡如下:
一、不要殺人
二、道路是用來相聚,並非用來傷人
三、謙恭有禮、正直誠實、審慎小心,助你處理無法估計的突發事情
四、要有善心,守望相助,尤其是交通意外的傷者
五、不要用汽車滿足權力慾、控制慾或作惡
六、勸誡別人在身體或心理狀況欠佳時,不要駕駛
七、支援交通意外受害者的家人
八、安排交通意外中感到內疚的駕駛者,在適當時候與受害者相聚,讓他們釋放心靈、感受寬恕的過程
九、保護路上容易受傷的人,例如兒童與長者
十、對別人要有責任
  由梵蒂岡來頒佈「新十誡」,可知因交通意外或事故所帶來之影響是多麼嚴重,尤其是醉酒駕駛。6月18日,早前因醉酒駕駛,引致汽車撞向的士,的士司機及乘客死亡,結果是醉駕司機被判入獄十八個月,即是九個月一條人命。7月12日,又發生因為醉酒駕駛,撞死一名途人,死者更被拖行一百米。7月18日,一名84歲婆婆被高速駛至的跑車撞死。在此不再引述這些新聞,「新十誡」中第一誡便是不要殺人,至第二誡就是「道路是用來相聚,並非用來傷人」。可惜,香港沒有人理會這回事。
  根據2005年數字,那年約有兩萬宗交通意外,導致超過150人死亡,嚴重受傷的有接近三千人。近年因醉酒駕駛引致嚴重交通意外續有上升,原因是甚麼呢?一是尊貴的立法局議員只爭選票,不理民生;二是唐英年當財政司司長時,為了一己之私——減紅酒稅,及後更減酒稅,間接鼓勵市民飲多幾杯酒,酒後跟著可駕駛。

  記得看過一幅漫畫(出自季諾〔Quino〕,阿根廷),漫畫中只是一個比喻。人類與恐龍好像並不生存在同一個世紀,但是人類仍逃不過恐龍的巨爪,並且是由別人所操控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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