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3月 31, 2009

所謂「粗口」教壞人

  個多星期前,一面工作一面聽著有線電視新聞,當報道立法會消息時,說到梁國雄議員及陳偉業議員在議事堂上講粗口,一聽到這裏,精神立刻一振,因為自問聽粗口聽得少,對粗口很有興趣。
  上星期六聽演唱會,張震嶽唱歌時也講了一句粗俗的說話,觀眾竟然有反應,說明粗俗的話話或是真正的粗口是有市場。何以會精神一振,因為也想聽聽梁國雄和陳偉業究竟說了甚麼,結果是看了幾次新聞時段,下班回家後又看亞視及無線的通宵新聞,但始終不知道梁議員及陳議員說了甚麼粗口。
  第二天看報,才知梁議員是說了「X街」。以我等足不出戶,不知人間是何年、更不知粗口是何物的自閉中年來說,「X街」是何解,何以不能登大雅之議事堂?難道梁議員說的是「遊街」?遊街有甚麼不妥呢,就算是槍斃前遊街也是中國的特色,十數年前在祖國大地旅行時也曾見過死囚遊街,難道今天「遊街」已變成了粗口?
  「逛街」、「上街」、「掃街」、「當街」、「後街」、「花街」、「扒街」等等,可能在今天統統都變成了另有意思的粗話,例如「上街」,因為有「七一上街」,所以「上街」不能說。又如「花街」,「花街」當然和「柳巷」一起講,所以「花街」也不能說。「後街」也可能與「走後門」有關,見不得光,所以一定是粗話。好端端的扒甚麼街,「扒街」絕對是粗口。做人做事沒有可能當街吧,一定是秘而不宣,「當街」這兩個字也有問題。說了這麼久,可是仍然不知道梁國雄議員究竟是說了甚麼街。
  虛偽和站在道德高地的高人(包括高官),總喜歡說「教壞細路」,講粗口會教壞細路、色情照片會教壞細路、吸煙會教壞細路、飲酒會教壞細路、上色情網站會教壞細路等等等等,但是他們從來沒有說,講大話教壞細路!

附〈明報〉彭志銘一篇文章:
  
一個沒仆街的香港——論患上語文恐懼症的傳媒
  兩年前,香港廣管局誤指電影《秋天的童話》有粗口對白後,身為出版、電影、傳媒和語言研究的參與者,我一直呼籲有關當局早日確立粗口的定義,更期望他們準繩地廣列所有粗口詞彙,讓人有所依循,總好過,像那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甯漢豪,早有謀算的說:「乜嘢叫粗口,唔需要乜嘢語言專家,作為有子女嘅媽媽,會唔會教導子女作文及講嘢時,講頭先梁國雄議員講嘅兩個字(即「仆街」)?如果唔會,呢個係我心目中的尺度。」罔顧法律精神,不尊重法治社會,毫無保留地顯露為官者的人治心態,欠理性的表述:「我話係就係」,高度體驗了回歸後,香港大陸化的寫照。
  據知,廣管局遭各方譴責後,去年,透過公關公司,找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做了一個「粗口鑑定」調查研究,但所得的結果報告,卻緊緊鎖落櫃桶底,不敢示人。
  如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藉社民連3議員在議事堂內「爆粗」,立即借題發揮,倡議制訂「議會用語」,列出「不適當語言的詞彙字庫」,我舉腳贊成,不知,他能否在曾蔭權特首任內完成這偉大使命?
  其實,曾鈺成主席大可毋須操心,爭做醜人,孭起干擾言論自由的罪狀,因在這個充滿驚恐、反智及順從的畸形和諧社會,怎有人不妥協和不自律吖?
「仆街」是咒罵語 而非粗口
  我在一份免費報紙專欄,解說「仆街」一詞,原非「粗口」,頂多算是「咒罵語」,卻接獲該報社長來電,指「仆街」兩字,不能出街,理由是他「認為」那是粗口,不管我這個「粗口專家」如何闡釋,絲毫不能改變他的裁決;爭拗中,我說改為「趴街」、「PK」可否嗎?社長答可考慮,那我就更加堅持我的「研究成果」,何解同義的「趴街」、「PK」能登大雅之堂,「仆街」就唔得呢?
  及後,我接受用「X街」見報,嗱!我不是妥協,而是讓今天的報紙,紀錄了一次向政府控訴的一個證據:它令人恐慌失常!
  最好笑的,另有報章引述長毛的「粗口」,是刊登着「仆X」這樣的黑材料。
  不要以為印刷媒體舉止失措,香港的電子傳媒,統統將「仆街」、「臭四」、「狗噏」和「吊吊揈」視作洪水猛獸,不是有畫面而無聲的「靜音」傳送外,就是在關鍵位DO咗去。
  以敢言著稱的電台節目主持人李慧玲,在其《左右大局》內,引述當日梁國雄和陳偉業的言論時,亦不斷刪掉關鍵詞,用DO音覆蓋她個人認為是粗口的詞彙;在收音機旁的聽眾,聽礙耳的DO DO聲不打緊,但傳播信息的把關人,卻身不由己地,一手窒礙呈現新聞的真確性,才是值得咱們日叫夜嗌爭取報道事實真相的新聞工作者深思的課題。
  與此同時,李慧玲在節目內大談中國政府打壓言論自由,刪截互聯網上熱爆的「草泥馬」事件,並播放由小孩童合唱的國語歌《草泥馬戈壁》,但分多鐘的歌聲中,「草泥馬」的「草」,和「戈壁」的「壁」,都被DO聲代替,原因,又是「草泥馬」是內地髒話「操你媽」,「戈壁」是「個屄」同音之過也!
23條幽靈在空中飄浮
  說畸形現象,就是李慧玲(或其他節目主持人)敢於多番用「廣東話」講「草泥馬」和「戈壁」等字,卻忌諱「母語」正音,這明顯不是「字」出了問題,而是「音」有事啦!按此邏輯而言,「仆街」一詞,用普通話念出,豈不是沒有教壞細路囉!
  中文漢字之形成,跳不出「形」、「音」、「義」三個範疇。「仆」是象形的「人之倒下」;「仆街」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俗語,寓意「倒斃街頭」。中國古時習俗,人要臥逝家中,才為「善終」,一旦橫屍路上,即「不得好死」也,所以,「仆街」一詞,只能算咒罵語,而非粗口。
現香港法律,沒有明確訂實「粗口」詞彙的清單,而坊間一般直覺的「粗口」,只是廣州話的、跟性器官和性行為有關的字句,但閩南話之「幹」、北京的「操」,甚或潮州之「陪」,何解無人理會的呢?
  世間,悠悠之口,連上帝拆掉巴比塔,也阻截不了人們大嘴巴的弄是說非,何况,地球上一個小島議事堂的一個小人呢?
  曾鈺成主席伺機修訂立法會用語,除了是無知和無結果的表現外,更讓人看穿了隱隱作動的23條幽靈在空中飄浮。控制話語權的手段,可分3步驟:首先,不准你講我不愛聽的話,再而,等你講我喜歡聽的話,最後,要你聽我講我要你講的話。今天,我們看到一個特區芝麻官憑個人愛好決定語言的法律定義,明天,我們還能看到這個法治社會的前途嗎?加上,一群不爭氣、方寸大亂的傳媒精英,廁身在這惶恐、無知和自律的浮城上,怎教人不想起「仆街」二字呢?
(彭志銘)作者是次文化堂社長
(轉載自2009年4月1日〈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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