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月 10, 2010

新聞幾則

  節錄自BBC幾則報道:
  「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被判刑五年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星期二(2月9日)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55歲的譚作人被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譚作人案件的庭審在去年8月已經結束。
  譚作人是四 川著名環保人士、社會評論員。2008年汶川地震後,他公開質疑且致力於調查災區學校豆腐渣工程問題,並跟四川學者冉雲飛、北京藝術家艾未未等發起和組織志願者搜集川震遇難學生名單。」(2010年2月9日
  「黃琦授權律師拒絕辯護以示抗議
  四川維權人士黃琦因揭露四川豆腐渣學校而被成都法院判處3年徒刑。
  因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學校工程而被判處3年徒刑的維權人士黃琦二審上訴失敗,成都地方法院迄今為止拒絕提供判決原因和判決書內容。
  黃琦的辯護律師,中國著名人權律師莫少平在接受BBC中文網電話採訪時說:『黃琦的意見是,如果二審法院不提供他本人上訴的辯護意見,不提供一審的庭審記錄,那麼就建議我們拒絕辯護以示抗議。』
  莫律師表示,他們最終決定尊重當事人意見,以拒絕辯護表示抗議。
  據悉,四川的法院隨即也以律師拒絕辯護為理由,拒絕交付判決內容。」(2010年2月8日
  「馮正虎將乘日航『逃離日本』回國
  曾經八次回國被拒、流落東京成田機場三個月的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星期一(2月8日)在網絡上宣佈已購日航機票,預定星期五搭乘日航JL791班機,早上9點45分離開成田機場,中午12點20分抵達上海浦東機場。」(2010年2月8日
  「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判囚11年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著名異見人士劉曉波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劉曉波被控罪名的最高刑罰是15年有期徒刑。」(2009年12月25日
  再加一段今天新聞報道的短片:



  真係唔知仲有乜好講!印象中,「1963年長春電影製片廠拍攝的《革命自有後來人》引起轟動。1964年,全國京劇觀摩演出大會在北京舉行,哈爾濱京劇團就攜《革命自有後來人》進京,一舉轟動京城。」故事發生在上世紀的1938年。轉眼過了七十多年,看來一切又要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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