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5月 12, 2010

這一票

  收到五月十六日投票的通知信,上面印著「請行使你的公民權利和履行公民責任,在補選中投票。」。
  一向對投票沒有多大興趣,主要原因是以前港英時代,投票不能趕走保皇黨,所謂民主只是殖民地統治者的點綴花瓶。回歸之後更加沒有興趣,以前反對殖民地統治的人今天竟變成了保皇黨,投票也不能趕走他們。
  今次的性質是否有所不同?
  沒有錯,投票不能改變甚麼,既不能趕走無能的特區首長,也不能趕走那批以零票當選的尊貴立法局功能組別議員,但是這一票,正是清清楚楚宣告,我們要一人一票選舉,無論是立法局議員或是特區首長。
  和當權者相比,我們沒有槍,也沒有權力,既沒有給操控的公安,也沒有高高的圍牆,有的只是手中一票,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也可以改變麻木不仁的世界,同時也改變了人類的發展——正正就是這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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