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問不是甚麼積極分子,不過覺得當還有這個自由之時,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可貴,總應該跑出來參與一些社會活動或運動(如果可以叫運動的話),不然將來有一天失去自由,想跑出來已經太遲了。
經過六四遭特區公安有意阻撓繞圈進入維園,今趙唯有從灣仔出發,反正又不是要鬥甚麼人數,從那裏出發都一樣。往中環方向的巴士全部改路經告士打道,約四時半在灣仔舊警署下車轉入軒尼詩道加入遊行隊伍,剛見兩頭蛇在後方。
經過修頓球場開始熱鬧起來,人民力量和天主教勞工團體在此設站宣傳,感到似乎行得太快,於是行至太古廣場前停了下來,想不到竟然在這地方碰見熟人。經過長江中心,才知殿後剛從維園出發,這時已接近六時了。放慢了腳步,行行等等,約七時多轉上特區政府總部,個人結束了遊行。
難得來到中區,去蓮香樓吃晚飯,約九時多折返特區政府總部,怎麼水靜鵝飛?從花園道往下,見社民連人群集結在長江中心對出,特區公安跑來跑去製造緊張。約十時,在大會堂乘車回家,未到灣仔,遇人民力量正從灣仔步行過來……
一天有二十四小時,一半一半計,這天用了約六小時在街上參與或遇上遊行。沒有錯,遊行也許並不能改變甚麼,個人也不可能改變甚麼,不過正是這六小時,讓自己能夠享受擁有自由的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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