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雅虎香港電台一則新聞:柴玲:原諒鄧小平及李鵬
今日是六四事件二十三周年,前學運領袖柴玲發表公開信表示,原諒前領導人鄧小平和李鵬,與及當年衝入天安門廣場的解放軍,她說這種寬恕是反主流文化及感情,但相信只有真正寬恕才有持久的和平,柴玲又提到她過去每當想到領導人以毀滅的方式處理,她會感到痛苦及憤怒,直到近年有宗教信仰,改變想法。
另外,在美國的內地維權人士陳光誠表示,六四民主運動應得到全世界的肯定及正確看待,不是要報復,而是要揭示全部事實真相,他認為一個健忘的民族是無希望,中央政府應及時和公正處理好這件事,給民眾一個滿意答覆。
那又如何?
聽聞柴玲近年信奉了基督教。
至於所謂寬恕與原諒,應該建基於互相平等的情況,還要看對方是誰,可惜世上沒有平等這回事,而對方也不需要寬恕與原諒。
寬恕與原諒,從來都是從上而下,豈有從下而上。上帝可以寬恕與原諒人的過錯與無知,那有人寬恕與原諒上帝殘暴與冷酷?
明白此道理,便知寬恕與原諒不是人(高高在上的上帝面前)或人(高高在上的政府腳下)隨便說的。
還有,不要以為說了寬恕與原諒,對方便會「寬恕與原諒」。
另外,近年或近日大陸出版的名人回憶錄中,說到六四與自己無關,是當年受命或替罪等等,這並不表示六四可能平反,而是權力鬥爭下推卸責任的結果。
每年有一日讓一班人站在台上像上身式的亢奮,真係唔知點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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