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英哥首先被揭發家中個花棚僭建,立刻請工人拆花棚。之後更發現多六處僭建,包括一個二百呎的地宮,報紙一報道,振英哥又立刻動工,請工人拆去車房上蓋及雜物房,拆到晚上十一時才收工,現在尚欠未填平個地宮。(可看這幾天有關新聞)
又係唔係幾明,所以想問。
建築條例及勞工法例可以容許清拆工程(沒有即時危險)開工至晚上十一時?
點解一發現僭建,可以即刻拆?
屋宇署無話要即時拆,點解立刻拆?
拆咗係未等於沒有觸犯僭建條例?
暫時問住咁多先。
轉看另一新聞李旺陽被滅屍 全城爆怒火!:【本報訊】六四鐵漢李旺陽離奇死亡沉寃未雪,中港兩地人民怒火未息,中共竟再施毒手毀屍滅迹,強行火化李旺陽遺體……
重看這新聞,恍然大悟,共產黨的辦事方式本來就係咁,醜事立刻毀屍滅跡,甚至不留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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