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晚上往打乒乓球,一進場,已聽到叱喝聲,是另一邊教練在教一個小朋友打球。
「要轉動上身!」
「要用手臂動轉動上身,腰以上由右至左轉動。」
「轉呀,要轉啊!」
「不可以只是點頭。不是知,是要做啊!」
因為伙伴還未到,於是離遠觀看,心想這個教練真是嚴格,每打一球都有要求,而所教的約七八歲的女孩,場邊坐著一位女士,像是女孩的母親。
未幾,同伴到來,於是開始對打,只是打得很輕鬆,因為現時打球,不是為爭名次,主要都是為了多運動,追求的是繁忙的工作後能有紓展身心的活動。
可是,另一場上的教練的喝罵聲卻愈來愈大。
「叫你轉動身體打球,使力量能發揮得更大,你係未唔識轉身!」
「轉身呀,無╳用,講極都唔╳識做,咁將來點呀?邊個養你?不如送你去保良局啦,以後就不用打球了!」
女孩已經哭了出來。
「講極你都做唔到,打機就咁叻,再唔識點打呀,不如去做雞啦,以後就唔使打有得食啦……」
輪到女士開聲:「唔好打啦,不如送你去阿爺到,打機讀書,以後唔好學啦……」跟著傳來拍打聲,我們以為這兩個大人打那個女孩,於是一同轉身望去,幸好只是拍打枱面。
責罵依舊責罵,可能見有外人在注意,稍稍收斂,過不了一會,男的說:「唔好再打啦,反正都係唔識。」於是三人便離開了。
那個女孩原來是他們的女兒,那些地獄式的訓練不是在體能上,而是在言語上,連「送去保良局」、「不如去做雞」都可以說得出,他們究竟是想女兒將來拿下世界冠軍?還是將心中的怨恨發洩在女兒身上?不知這些說話是可以提升技術?還是可以將女兒的奮鬥心激發出來?
如果侮辱的語言可以作為鼓勵,那麼令人振奮人心的說話將不再動聽;如果想女兒名成利就,乒乓球絕對不是上佳的選擇,應該去學習打網球;如果要打好每一球才能得到父母的愛,那些愛只有功利而沒有真心的付出;如果要拿下世界冠軍,心中應該是充滿喜悅,而不是心有淚水。
運動不在恐嚇,不在憎恨。運動的意義在於贏了別人而戰勝了自己,運動的真諦在於挑戰了人生的極限,勇闖另一個高峰,更要在其中找到快樂。
星期二, 10月 09, 2007
星期一, 10月 08, 2007
反《色,戒》
基於自由平等,為何看電影《色,戒》入場前要搜袋,有攝影器材要給電影院員工代為保管,不可帶進觀影,而看其他電影則沒有此規定呢?
是歧視《色,戒》?還是歧視其他上映的電影?
入場前搜袋,儼如帶袋就是盜錄者,這又是甚麼道理呢?法律已經規定,凡在電影院內進行盜錄,已構成犯法行為,是要經法庭定罪。
但現在呢,盜錄並未發生,但為要防止盜錄,所以要對觀眾實施搜袋。但根據香港的法律,是要證明我曾犯罪,不是自己去證明自己清白。如果帶攝影器材進場看電影,最多只是懷疑盜錄,但絕不能定罪為一定會盜錄。
入場前要搜袋,攝影器材要代管,即是等同不用懷疑,所有人必定會進行盜錄,所以要「防範於未然」。
如此無法無天,只可能在香港發生,而現時又流行「畀面派對」,又會有誰不去看「一生人一定要看一次」的電影。
不尊重自由平等,不追求獨立自主,不反對踐踏人權,相信以言論入罪的日子亦不會遠矣。
是歧視《色,戒》?還是歧視其他上映的電影?
入場前搜袋,儼如帶袋就是盜錄者,這又是甚麼道理呢?法律已經規定,凡在電影院內進行盜錄,已構成犯法行為,是要經法庭定罪。
但現在呢,盜錄並未發生,但為要防止盜錄,所以要對觀眾實施搜袋。但根據香港的法律,是要證明我曾犯罪,不是自己去證明自己清白。如果帶攝影器材進場看電影,最多只是懷疑盜錄,但絕不能定罪為一定會盜錄。
入場前要搜袋,攝影器材要代管,即是等同不用懷疑,所有人必定會進行盜錄,所以要「防範於未然」。
如此無法無天,只可能在香港發生,而現時又流行「畀面派對」,又會有誰不去看「一生人一定要看一次」的電影。
不尊重自由平等,不追求獨立自主,不反對踐踏人權,相信以言論入罪的日子亦不會遠矣。
星期六, 10月 06, 2007
《色,戒》
一看題目,一定以為是已經看過《色,戒》這電影,其實是絕不會去看,究其原因,卻是電影院一手做成的。
首先得說明,沒有去過百老匯院線實地視察,一切只從報上報道得知,如果是真,就是拒絕去看的原因,如果是假,則是報章報道虛假消息。
據報道,《色,戒》在香港上映,除規定不可攜帶攝影器材入電影院觀影之外,其次是先關掉手提電話,另外還要對攜帶手袋、背囊入場的觀眾進行搜查,以防有盜錄者偷偷攜帶攝錄機入場偷錄,不接受檢查的不准入場云云。
踏入二十一世紀,香港可以發生這樣踐踏人權的事情,簡直是天大的笑話,而且又竟然沒有那些所謂文藝界人士作出反對,反而贊成這樣做法,香港電影界之沒落,完全是電影人、文化界一手做成的,絕對是他們咎由自取。
早於數年前立法,凡攜帶攝錄器材進入電影院便屬犯法的條例已覺是笑話一樁。那些電影界人士,究竟是如何要求電影觀眾當去看電影之時,那天就是只能去看電影呢?
一早約了女朋友郊遊,為了討好她,將全副名貴攝影器材帶在身,價值一萬八千元的攝錄機、三萬二千元機身的單鏡反光機、幾支長短不一的鏡頭,不值五萬也值四萬,又望遠鏡、閃光燈一大堆。晚上又在ifc訂了兩張戲票,一心想著看完電影跟著吃晚飯。
去完太平山又去西環,穿過域多利監獄、中區警署再至蘭桂坊,從充滿懷舊的石板街走到高樓大廈林立的中環,一切都自由自在,一切都任人瀏覽,時空交錯中充滿浪漫,可是當從幻想之中走出來,終於遇到殘酷的現實。入電影院前要對所有袋類,無論是女士的名牌手袋,還是高科技設計的相機袋,一律要檢查,想入場嗎,攝影器材得由電影院保管,否則嚴禁入場。
有無搞錯,又無帶爆炸品,手提電話都無個,十多萬的攝影器材放在沒有抽濕的地方兼毫無攝影常識的工作人員手上,還要被懷疑是盜錄者?決定不看電影,就此拉倒(指和女朋友)。
知道未!以後去看電影就是只能看電影,之前或之後(之後或好一點)就別想再去其他地方!
當未以身試法,就不能懷疑會犯法,況且攝影器材又不是違禁品,帶出街可以,帶進電影院卻不可以,何解呢?電影院不也是在街上的嗎?電影院又不是私人地方,為何有權可以搜查觀眾的手袋呢?
如果為防止盜錄而使搜查成立,這裏豈不是變成警察國家?因為攜帶攝影器材入場觀賞電影而被懷疑盜錄可以成立的話,推而廣之,即是任何言論也可入罪。
這等摧毀人權、踐踏自由的事情,竟然發生在安樂影片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的百老匯電影院線,作為追求自由平等的小小個體,一於反對到底。
首先得說明,沒有去過百老匯院線實地視察,一切只從報上報道得知,如果是真,就是拒絕去看的原因,如果是假,則是報章報道虛假消息。
據報道,《色,戒》在香港上映,除規定不可攜帶攝影器材入電影院觀影之外,其次是先關掉手提電話,另外還要對攜帶手袋、背囊入場的觀眾進行搜查,以防有盜錄者偷偷攜帶攝錄機入場偷錄,不接受檢查的不准入場云云。
踏入二十一世紀,香港可以發生這樣踐踏人權的事情,簡直是天大的笑話,而且又竟然沒有那些所謂文藝界人士作出反對,反而贊成這樣做法,香港電影界之沒落,完全是電影人、文化界一手做成的,絕對是他們咎由自取。
早於數年前立法,凡攜帶攝錄器材進入電影院便屬犯法的條例已覺是笑話一樁。那些電影界人士,究竟是如何要求電影觀眾當去看電影之時,那天就是只能去看電影呢?
一早約了女朋友郊遊,為了討好她,將全副名貴攝影器材帶在身,價值一萬八千元的攝錄機、三萬二千元機身的單鏡反光機、幾支長短不一的鏡頭,不值五萬也值四萬,又望遠鏡、閃光燈一大堆。晚上又在ifc訂了兩張戲票,一心想著看完電影跟著吃晚飯。
去完太平山又去西環,穿過域多利監獄、中區警署再至蘭桂坊,從充滿懷舊的石板街走到高樓大廈林立的中環,一切都自由自在,一切都任人瀏覽,時空交錯中充滿浪漫,可是當從幻想之中走出來,終於遇到殘酷的現實。入電影院前要對所有袋類,無論是女士的名牌手袋,還是高科技設計的相機袋,一律要檢查,想入場嗎,攝影器材得由電影院保管,否則嚴禁入場。
有無搞錯,又無帶爆炸品,手提電話都無個,十多萬的攝影器材放在沒有抽濕的地方兼毫無攝影常識的工作人員手上,還要被懷疑是盜錄者?決定不看電影,就此拉倒(指和女朋友)。
知道未!以後去看電影就是只能看電影,之前或之後(之後或好一點)就別想再去其他地方!
當未以身試法,就不能懷疑會犯法,況且攝影器材又不是違禁品,帶出街可以,帶進電影院卻不可以,何解呢?電影院不也是在街上的嗎?電影院又不是私人地方,為何有權可以搜查觀眾的手袋呢?
如果為防止盜錄而使搜查成立,這裏豈不是變成警察國家?因為攜帶攝影器材入場觀賞電影而被懷疑盜錄可以成立的話,推而廣之,即是任何言論也可入罪。
這等摧毀人權、踐踏自由的事情,竟然發生在安樂影片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的百老匯電影院線,作為追求自由平等的小小個體,一於反對到底。
星期五, 10月 05, 2007
睇「新聞」
幾則本港新聞:
僱主因欠薪被判罰款九萬元
一間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九萬元。
全香港都知道,成報欠人工、欠強積金供款,但又罰過多少錢呢?今年八月曾因欠人工欠強積金供款,合共罰款二十三萬元。另一宗在今年五月,因欠薪被罰款二萬六千元。
時至今日,成報依然欠工資、欠強積金供款,為何不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出來,為我們勞工階層爭取應有的權利。上一次成報被罰款,張建宗出來說那是個別事件。每一事件當然是個別事件,難道因為有僱主欠薪,會誘發至政府不出糧給張建宗嗎?
司機倒車撞傷人判服務令
一名男子凌晨在上環交通黑點突倒車170米,撞倒在橫過馬路的年老夫妻後不顧而去,被判200小時服務令。
被告承認危險駕駛、意外後沒有停車及報案共3項罪名,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3年及罰款6000元。
這名司機所犯的是甚麼呢?首先是倒車一百七十米(危險駕駛),二是發生意外撞傷兩名路人兼不顧而去,三是沒有報警。根據危險駕駛最高刑罰,是「可處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3年。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如其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18個月。」
單是危險駕駛已可判罰款兼入獄,但現時是控告三項罪名,卻只是罰款六千元及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全無阻嚇判罰。駕著一輛「殺人武器」在街上行走,而這個人是對社會構成威脅,為何會不被判入獄?
另外,不知那個「僱主聯會」是甚麼組織,加薪加多少難道要由這個「組織」說了算?曾蔭權政府為製造社會「和諧」而加公務員人工,就肯定沒有參考「僱主聯會」的建議。奇怪在香港傳媒特別關心「加2.5%」這則新聞。
誰說香港有法治!誰說香港有新聞自由!
僱主因欠薪被判罰款九萬元
一間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九萬元。
全香港都知道,成報欠人工、欠強積金供款,但又罰過多少錢呢?今年八月曾因欠人工欠強積金供款,合共罰款二十三萬元。另一宗在今年五月,因欠薪被罰款二萬六千元。
時至今日,成報依然欠工資、欠強積金供款,為何不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出來,為我們勞工階層爭取應有的權利。上一次成報被罰款,張建宗出來說那是個別事件。每一事件當然是個別事件,難道因為有僱主欠薪,會誘發至政府不出糧給張建宗嗎?
司機倒車撞傷人判服務令
一名男子凌晨在上環交通黑點突倒車170米,撞倒在橫過馬路的年老夫妻後不顧而去,被判200小時服務令。
被告承認危險駕駛、意外後沒有停車及報案共3項罪名,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3年及罰款6000元。
這名司機所犯的是甚麼呢?首先是倒車一百七十米(危險駕駛),二是發生意外撞傷兩名路人兼不顧而去,三是沒有報警。根據危險駕駛最高刑罰,是「可處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3年。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如其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18個月。」
單是危險駕駛已可判罰款兼入獄,但現時是控告三項罪名,卻只是罰款六千元及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全無阻嚇判罰。駕著一輛「殺人武器」在街上行走,而這個人是對社會構成威脅,為何會不被判入獄?
另外,不知那個「僱主聯會」是甚麼組織,加薪加多少難道要由這個「組織」說了算?曾蔭權政府為製造社會「和諧」而加公務員人工,就肯定沒有參考「僱主聯會」的建議。奇怪在香港傳媒特別關心「加2.5%」這則新聞。
誰說香港有法治!誰說香港有新聞自由!
星期四, 10月 04, 2007
雜感
看「娃娃看天下」漫畫,其中一段瑪法達父親買了種子回來,準備栽種。瑪法達從旁觀看,父親即大談人生道理:「種子埋在泥土中,每天照顧、澆水、曬太陽,過不了幾天,小種子長出幼苗,茁壯成長,之後會開花結果……」瑪法達有點不耐煩地呼喝:「我們還未下種,不要這麼快將結果說出來……」
想去琉球群島其中一個島旅行,還想收復那已失去的土地,雖則這不是自己的責任,但是以個人的大中華思想又怎知不可能。可惜的是,一看文字的使用,極之懷疑今天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能否代表中國,縱觀香港、澳門、台灣,甚至是日本、韓國,可能包括越南、琉球群島等等,用以記載正史的文字全都是正體漢字,可是中國用的是簡體異體字,完全和大中華脫了節。你說那裏是「自古以來都是中國的地方」,當向下一掘,那些碑刻記載,怎麼連你自己都看不懂,還說是屬於自己的,人家又怎會相信。
參加旅行團,一日三餐安排妥當,一踏出機場已有旅遊車在等待,玩完又送到酒店門口,一點麻煩也沒有,而且比自己買機票訂酒店更便宜。
話雖如此,但是從排隊劃機位,出機場找公車,給指示弄得團團轉,飯又吃不飽,走路多過坐車,徒步超過十五分鐘驚唔識路返轉頭,今天又唔知明天會去邊……好處是可以早睡早起,既可看日出,又可看日落,連中午的陽光也不放過。
星期一, 10月 01, 2007
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
上網找一首歌曲,不過那些古董兼黑膠唱片才有的舊歌,現在已很難找到。無聊作罷,意外聽回Carole King的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據網上「安德森之夢」介紹:「這是歌壇才女卡洛金(Carole King)相當膾炙人口的作品,而且被翻唱多次,有些翻唱的版本歌名改成了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她自己後來也唱了這首歌,收錄在「織錦畫」(Tapestry)這張經典專輯中。」以前聽歌,多是夜闌人靜,猶其喜愛深宵節目,因為那時多播英文歌,而且一起音樂,說出歌名,由誰人主唱,歌聲正好響起,時間計得啱啱好。
六七十年代是二次大戰後成長的一代,又經歷越戰(反戰)洗禮,開始追求人生的意義,追問人間的真諦,女權高漲,女性主義抬頭,獨立自主,特立獨行,所以Tapestry這張唱片一出即成經典。那時候美國時興出單曲細碟作為流行指標,以這張唱片計,幾乎每一首都可錄成細碟。
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 (Carole King)
Tonight you're mine completely
You give your love so sweetly
Tonight the light of love is in your eyes
But will you love me tomorrow?
Is this a lasting treasure
Or just a moment's pleasure?
Can I believe the magic of your sigh?
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
Tonight with words unspoken
You'll say that I'm the only one
But will my heart be broken
When the night meets the morning sun?
I'd like to know that your love
Is love I can be sure of
So tell me now and I won't ask again
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
I need to know
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
時移世易,六七十年代是追尋理想的年代,而八九十年代則已是理想幻滅的年代,那時是敢愛敢恨亦敢問,今天是看似黑白分明,實則是非不分。管他呢,找到另一首童安格的「明天你是否依然愛我」,跟隨著「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的旋律,重拾當年開始學聽歌時的情況,不過就唔係幾知佢唱乜。
明天你是否依然愛我(曲:童安格 詞:楊立德)
午夜的收音機輕輕傳來一首歌
那是你我都已熟悉的旋律
在你遺忘的時候
我依然還記得
明天你是否依然愛我
我早已經了解
追逐愛情的規則
雖然不能愛你
卻又不知該如何
相信總會有一天
你一定會離去
但明天你是否依然愛我
所有的故事只能有一首主題歌
我知道你最後的選擇
所有的愛情只能有一個結果
我深深知道那絕對不是我
既然曾經愛過
又何必真正擁有你
即使離別也不會有太多難過
午夜裏的旋律
一直重複著那首歌
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
星期五, 9月 28, 2007
H&M
一年半載之前,H&M在香港開幕,吸引了大批慕名而至的顧客,把店舖迫得水洩不通。這些外國名牌,只須略為宣傳,找麥當娜拍幾張照片,馬上就能招徠極度崇洋的香港人。月前經過,順道入內,發覺大部分產品都是中國製造,只是加了一個自家的招牌,立刻升價數倍至幾十倍,這真是發展中國家人民的悲哀。五月去上海時,經過淮海路。淮海路有很多具一定年數或是歷史價值的建築物,而且各有特色,可惜大部分已租予各大名店。閒逛間無意中看到一間紅磚外牆,窗戶帶圓的建築物,外牆像翻過新,很是吸引,怎麼這幢樓宇沒人租?再看清楚時,只見一個小小的招牌,上面寫著「H&M」,名牌即是名牌,招牌也不用大。
剛去過周公館、孫中山故居參觀,見過中國人的苦難,又怎會再有興趣入這些外資的商店瀏覽。還是繼續在淮海路徘徊,尋找那已失落了的冀盼。
霞飛路幾經改名
上海灘最有名的霞飛路,初建於1901年,原名「寶昌路」,十年後以第一次世界大戰一名法國將軍之名改為「霞飛路」,取其「落霞與孤鶩齊飛」的意思。再於 1949年改為「淮海中路」,以紀念解放戰爭中的淮海戰役。這况曾是法租界,建築物充滿歐陸特色,梧桐樹林立,自古至今都是上海經貿文化的中心點。
星期四, 9月 27, 2007
準時
下班時,最喜歡就是乘搭三時二十分的廠車,因為廠車至灣仔後,步行一小段路至巴士站,正好接駁從中環開三時三十分的通宵巴士,這時約三時四十分至四十五分之間,車行約十五至二十分鐘,一踏入家門,時鐘正好指著四時零五分。早到幾分鐘是賺,遲到幾分鐘只是自己行得慢。
一向心地壞,時常想著如何賺,但可惜這個從來都不由得自己去作主。為何是如此呢?就是因為太準時,如廠車一般,也如通宵巴士一樣,每天都是太準時。如果他們不準時,自己則可每天賺四十五分鐘。
當掃描完成,再交付到自己手中,永遠都是這麼準時,無論是只得一個五格四吋的廣告,還是有六個包括全版、十二格十、半版等等尺寸不一的廣告,奇怪的是永遠都是在二時二十八時至二時三十一分之間電話便響起:「有!」可惜,這時離之前的一班廠車開出時間還不到五分鐘,以自己工作之快,可以在一分鐘完成吧,也趕不及再乘升降機至地下,除非是從窗外跳下去,不過那時不是在天堂見就是在地獄見,又只可用一次,況且也不想在那裏和曾蔭權見面,所以這個從來也只是想而絕不會去做。
這麼趕幹甚麼呢,等待的時間可以看看書呀、上上網呀、聽聽歌呀,有甚麼比善用時間更快樂呢?有數十支光管,看書就最夠光線;公司是用光纖傳輸,上網的速度最快,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網上一找,立刻可成半個專家;夜闌人靜,幾千呎地方,歌聲響亮又何妨,還可跟著和唱,看「有誰共鳴」?
一切都是準時惹的快樂,廠車準時、通宵巴士準時,每一個時鐘都準時。我可不要跟隨大隊,我就是喜歡作對,雖然會嘗到苦果,但我上班就一定要遲!
一向心地壞,時常想著如何賺,但可惜這個從來都不由得自己去作主。為何是如此呢?就是因為太準時,如廠車一般,也如通宵巴士一樣,每天都是太準時。如果他們不準時,自己則可每天賺四十五分鐘。
當掃描完成,再交付到自己手中,永遠都是這麼準時,無論是只得一個五格四吋的廣告,還是有六個包括全版、十二格十、半版等等尺寸不一的廣告,奇怪的是永遠都是在二時二十八時至二時三十一分之間電話便響起:「有!」可惜,這時離之前的一班廠車開出時間還不到五分鐘,以自己工作之快,可以在一分鐘完成吧,也趕不及再乘升降機至地下,除非是從窗外跳下去,不過那時不是在天堂見就是在地獄見,又只可用一次,況且也不想在那裏和曾蔭權見面,所以這個從來也只是想而絕不會去做。
這麼趕幹甚麼呢,等待的時間可以看看書呀、上上網呀、聽聽歌呀,有甚麼比善用時間更快樂呢?有數十支光管,看書就最夠光線;公司是用光纖傳輸,上網的速度最快,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網上一找,立刻可成半個專家;夜闌人靜,幾千呎地方,歌聲響亮又何妨,還可跟著和唱,看「有誰共鳴」?
一切都是準時惹的快樂,廠車準時、通宵巴士準時,每一個時鐘都準時。我可不要跟隨大隊,我就是喜歡作對,雖然會嘗到苦果,但我上班就一定要遲!
星期三, 9月 26, 2007
中秋節快樂?
昨天臨下班,同事跑過來,說了一聲「中秋節快樂」。「中秋節為甚麼會快樂?」只是隨口問問,沒想到立刻有答案:「例如聖誕都可以說成『聖誕快樂』,所以中秋節一樣可以叫『中秋節快樂』!」
如果「中秋節快樂」成立的話,那豈不是可以「清明節快樂」、「重陽節快樂」,這樣說或許太過偏激,但「佛誕快樂」、「回歸紀念日快樂」、「國慶快樂」、「冬節快樂」又可不可以呢?
「聖誕快樂」相信是從英文「Merry Christmas」翻譯過來,這句英文從何而來沒有考證,而譯作「聖誕快樂」也不知有沒有譯錯,這個姑且不論,因為是外來用語。
以前會見「恭祝聖誕!並賀新年!」,過時過節,見面捎書,只是道賀問候一番,至於快不快樂,則絕口不敢提,原因可能有很多,有苦自己知。不能回家過年,心中不快樂;不能人月兩團圓,更加不快樂;收成欠佳,又怎會快樂。要安慰別人,又怎可用「快樂」兩個字?
不過,在一個禮崩樂壞的地方,猶其是大陸,還是不要要求那麼多,看著中秋「賞」花燈,聽著「中秋節快樂」,別人快樂,我也快樂。
如果「中秋節快樂」成立的話,那豈不是可以「清明節快樂」、「重陽節快樂」,這樣說或許太過偏激,但「佛誕快樂」、「回歸紀念日快樂」、「國慶快樂」、「冬節快樂」又可不可以呢?
「聖誕快樂」相信是從英文「Merry Christmas」翻譯過來,這句英文從何而來沒有考證,而譯作「聖誕快樂」也不知有沒有譯錯,這個姑且不論,因為是外來用語。
以前會見「恭祝聖誕!並賀新年!」,過時過節,見面捎書,只是道賀問候一番,至於快不快樂,則絕口不敢提,原因可能有很多,有苦自己知。不能回家過年,心中不快樂;不能人月兩團圓,更加不快樂;收成欠佳,又怎會快樂。要安慰別人,又怎可用「快樂」兩個字?
不過,在一個禮崩樂壞的地方,猶其是大陸,還是不要要求那麼多,看著中秋「賞」花燈,聽著「中秋節快樂」,別人快樂,我也快樂。
星期二, 9月 25, 2007
南翔小籠包
上星期六去家中附近的一家以地方小吃為號召的店舖吃晚飯,吃了一客小籠包。菜牌上標明是灌湯小籠包,包內是有一泡濃湯,味帶點鮮甜,與豬肉鮮味略為不同,相信是在製包時另外加進去的。以一家街坊式的小店,水準算是不錯,不過與在上海所吃到的小籠包的味道還有一段距離。
記得第一次去上海,由叔叔專程帶路,乘了兩個多小時的公車,就是要去南翔吃小籠包。為何要到南翔?因為南翔是指南翔鎮,是小籠包的發源地,位於上海嘉定縣。那時交通並不是太方便,轉了兩次車(詳情已記不清楚),下了車還要走一段路,一到達就發現整條街都是吃小籠包的,而且大部分的店舖都是叫「南翔小籠包」,一時間真是分不清哪間才是最好。
從早上出發,中午時才到達,只記得那天天氣很熱,隨便在一間坐下,先來一杯熱的綠茶。真是直到那時才知道,天氣熱並不一定要喝冷飲,喝一杯熱茶也能消暑解渴,只不過是要配合悠閑的心境、垂綠的樹蔭、純樸的氣氛。
一轉眼十多二十年,當時好味與否完全忘記了,只是對南翔小籠包印象深刻。除了在南翔吃到小籠包外,幾乎全個地方都是做小籠包的,可能是供應全上海地區,因為最地道的小籠包便是南翔小籠包,很多時在菜牌上見到小籠包,必加上「南翔」兩個字,應該是想強調小籠包的地道風味。
最近去上海,雖然興趣沒有以前般大,不過依然跑了去城隍廟的「南翔小籠包」再試一次。只要去過的人都知道,這間店舖永遠都是人山人海,無論是上樓等位,還是在樓下排隊等外賣,也要等一個小時以上,甚至是兩個小時。為吃到美味的小籠包,等兩個小時又算得甚麼呢,只不過隨著時間的變遷,始終覺得今天所吃到的和以前確是有些差別,究其原因,不在手工、不在環境、不在品質,而是在於豬肉上。
南翔小籠包是有一定規格,每個小籠包均有十四摺或以上,形如寶塔,特別強調餡豐汁多及口感。自從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向外國引入豬種(應該是澳洲),那些豬曾經改良,除快高長大外,另一「好處」就是瘦肉多而肥肉少,而中國豬則剛剛相反。中國豬肉肥多瘦少,用作餡料,以高溫蒸熟,能將肥肉溶化,混和瘦肉、蒸氣,釀成濃湯,咬入口中,肉汁鮮甜,味道恰到好處,餡肉鬆化,外層起著中和作用。美食當前,一吃十六個又怎會嫌多!
可惜現在瘦多肥少,肉質較硬,湯汁少而稀,雖則仍然美味,但沒有了以前的鬆化質感。時代進步,為求健康,就要有所缺憾。無論怎樣,每次到上海,經過每一處,只要見有小籠包,都會停下步來,追尋那殘留在腦海中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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