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月 08, 2009

「見證歷史」

  下午乘車經過灣仔,見一年一度的渣打馬拉松仍在跑,不過竟然見到有參賽者在步行,不禁奇怪,究竟這是馬拉松長跑比賽,還是馬拉松步行比賽。
  自從回歸偉大祖國之後,香港人甚麼都喜歡作見證,不是指在教會內作見證,而是要作歷史的見證。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回歸,要到邊境冒雨呆等幾個鐘,見證解放軍進入香港,重新踏足這片屬於祖國的土地。又要趕回會展,見證英國國旗徐徐落下。
  七一回歸日,到海濱見證煙花匯演;十一國慶,又到海濱見證煙花匯演;北京辦奧運,親身到北京見證奧運的舉行,這還算了,因為參觀奧運比賽,總也是難得機會。
  本來見不見證是個人的事,但為何每次參加總要給自己一個理由,就是所謂「見證歷史」。難道不去見證,那件事情就不會發生?對啊,見證歷史很有多方法,例如十年一遇的水災、二十年一遇的旱災、三十年一遇的人禍、五十年一遇的地震、一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嘯,這些事情發生時,又不見有人要去作見證。
  每年一次的體育盛事,參加與否是平常事,有人興高采烈,有人失望而回,見不見證不要緊,但請參加者尊重這個賽事,不要為了可在青馬大橋上看風景、在西區海底隧道內拍照留念,也不要只為參加了而在賽道上步行,你不尊重自己,也得尊重其他參賽者、尊重觀眾、尊重這個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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