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7月 14, 2010

警察到公安

  以前英國管治的時代,應該是一個黑暗的時代,記得有一次,路經街市。在這裏先講講街市,以前的街市,是在大街的,即可能在大街中央,又可能在馬路兩旁,不是在橫街就是在後街,是名正言順的街市,不像現在多在大樓內,今天的是市場,不再是街市。
  突然間有警察在街尾衝來,要拉小販,原因是甚麼?第一當然是無牌,第二是阻街,第三是……無牌唔使講,那時的市政局很少發流動小販牌。第二是阻街,既然是無牌販賣,當然阻街,真係搵來搞。第三是甚麼?即是無牌可以,阻街都可以,沒有派片則絕對不可以,於是警察間中會到街市驅趕或拉人,如果有派片的當然無事,無派片的,小販何止被拉,那些警察再要對貨物加上重要一腳——一腳踢翻,惡的警察可能踩多兩腳,這叫連貨都無埋。
  那時的警察究竟是不是叫警察?曾經有個一段時間很懷疑,不過看看招牌,的確掛有一張英女皇張相,的確叫「香港皇家警察」,離英國咁遠都可以叫皇家,的確幾威。
  一九九七年回歸,皇家不再,只能叫「香港警察」,但警察究竟是甚麼意思?任誰也講不出,以前叫警察,今日也叫警察,應該沒有問題吧。就是直至七月一日這一天,香港成了特區,變了特區香港,亦終於知道大陸可沒有警察,只有公安,根據大陸對「公安」的解釋:社會整體的治安,如公共秩序、財產、公民權力等為公安。
  當人叫作公安,即這個人可以執行保護「社會整體的治安,如公共秩序、財產、公民權力等」。公安、公安多好聽,起碼比警察好聽,於是特區香港一於將警察向公安過渡,不只連名稱叫公安,連執行保護時也要向大陸公安學習,對付示威用胡椒噴霧(已經比大陸文明),稍作反抗叫襲警(應該是襲公安),暴力清場(完全和大陸公安一樣作風),甚至是動人打人,昨天的一則事件,證明了從警察到公安已徹底成功,可以為國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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