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幾日有一場足球比賽,歐冠四強第一回合,由兩支西班牙球隊皇家馬德里對巴塞隆拿。自幼家貧,到現在仍家貧,所以家中沒有有線電線,更沒有now,所以沒有觀看這場所謂西班牙打吡。
第二天看新聞,才知上半場兩無紀錄,至下半場皇馬的比比被罰紅牌出場,戰情才急轉直下,結果巴塞隆拿作客淨勝兩比零。作為觀眾,誰勝誰負沒有甚麼關係,妙在有傳媒以「摩帥:巴塞倘捧盃是醜聞」作題,為皇馬領隊摩連奴張目,可算奇聞。
先在youtube找來一段討論比比是否應該被罰紅牌的片段:
只要對足球有常識及知識的人都知道,巴塞球員的確懂得演戲,明明踢都踢唔到,使唔使扮痛成咁?再看一次,沒有錯,這腳根本踢唔到,點可以罰紅牌呀?再看多一次,便知道這伸腳一踩,何止要罰紅牌,歐洲足協應該禁止比比終身再比賽,因為這一腳是向對方上五吋下五吋踩下去,如果對方發力向前踢,必斷腳無疑,從此喪失上場機會,幸好巴塞球員一見對方伸腳踩下,立刻收腳,順勢向後右轉才勉強避開,唔使講,跟著倒地不起。
你可以說巴塞球員倒地做戲,但並等同比比這一腳踩得合理,因為比比的粗野踢法早有前科,對同級球隊當然嘗不了甜頭,對著次一級球隊,難道比比會和對方平起平坐嗎?這從另一片段可看到,比比不適合做球員,應該去打泰拳。如果球場上容許犯規後的暴力,對不起,不要扮清高扮神聖說甚麼公平不公平,做馬不做馬,分分鐘摩連奴皇馬巴塞贏了錢你們都不知道。
巴塞不好惹,難道皇馬是弱兵嗎?輸了錢就說甚麼比賽不公平、做馬,足球本來就是醜陋的,自從和賭波結合之後,足球只會變得更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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