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6月 19, 2011

陸上行舟

  早幾日BBC網上的一篇評篇文章講到「廢棄水庫的命運」,記得讀書教岳陽樓記時,介紹洞庭湖是中國第一大淡水湖(那時中國並不喜歡樣樣認第一),那時開始萌生去洞庭湖一看。
  長大後終於有機會來到洞庭湖,有幸站在剛重修完成的岳陽樓(約八十年代中),重溫一遍岳陽樓記。不過唔知點解,「新」中國之後,洞庭湖竟然落在鄱陽湖之後,變了第二大淡水湖。遊湖時碰上水利工程人員,還說洞庭湖最終變成沼澤,失卻湖的功能。
  岳陽樓記這樣寫道:「予觀夫巴陵勝狀,在洞庭一湖。銜遠山,吞長江,浩浩湯湯(音:商) ,橫無際涯,朝暉夕陰,氣象萬千。……」看見洞庭湖淺灘處處,蘆葦雜亂,沙泥堆積,未識「銜遠山,吞長江」,更未知「氣象萬千」。
  「大業」「偉業」之後,係未終於來個「驚天動地」,三峽大壩完成,長江下游雨少時旱雨多時澇,無論第一大湖鄱陽湖第二大湖洞庭湖和其他的如洪湖等等話乾就乾到見底,大雨未見儲水,證明全部湖泊失卻了原有模樣,但為何這幾個大湖不是澇時蓄水,旱時放水,究其原因,就是敢教日月換新天,大地換新裝,結果不是河道淤塞,就是泥沙堆積。
  平地起高樓,大湖變水窪,陸上可行舟,多好。
  BBC原文見廢棄水庫的命運——談中國南方地區的廢棄水庫,如下:

廢棄水庫的命運-談中國南方地區的廢棄水庫
王維洛 德國工程博士

  從 2011年3月份起,長江流域中下游流域降雨偏少,江西、湖北、湖南等省出現旱情。鄱陽湖、洞庭湖、洪湖等自然湖泊水位降到歷史最低點,湖面消失;長江也出現低水位,船舶航運受阻;水庫見底,水利灌溉設施失效,莊稼幹枯,幾百萬農村居民缺飲用水。旱情還沒有結束,6月上旬的幾場暴雨,各省又響起了洪水的警報,多地傳來人員死亡的消息。許多人想知道其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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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抗旱的措施
  長江流域中下游流域處於亞熱帶的季風氣候帶,有明顯的旱季和雨季的區別。人們現在看到的數據,如平均年降雨量,月降雨量,旱季、雨季到來的時間都是平均數。自然是變化無常的,它不是按照平均數來運行的。順應自然,和洪水共生,這些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如今已是西方社會可持續發展原則中的重要概念。雖然說,中國最近幾十年很少聽到人定勝天的口號,但是骨子還是認為人應勝天,離順應自然還很遠很遠。
  1949 年之前,中國的水庫大壩很少,只有二十多座,主要集中在東北三省,是日本侵華時建造的。中國古人不推崇在河流上建壩。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派了一個水利代表團到蘇聯去參觀,回來是說是取回了真經,就是建水庫大壩,它即能防洪又能抗旱,把洪水在水庫中,到乾旱時再拿出來用。道理聽起來很簡單。 60年來中國政府就是按照這個思路來投資建設防洪抗旱措施的。
  現在中國登記在冊的水庫大壩有八萬六千多座,其庫容量可以滿足中國一年全部的用水量。從理論上來說,中國一年不下雨,水庫裏的水也夠用的。中國應該是既不怕旱也不怕澇。
水庫的無奈
  把洪水蓄在水庫中,到乾旱時拿出來用。這對水庫有很高的技術要求,就是水庫的庫容要大,大到可以把河流一年的流量都存在它的大肚子中。比如長江三峽水庫,蘇聯人設計的水位是海拔265米。但是中國沒有這麼多土地可以讓水庫淹,現在把水位放在海拔175米,庫容不到一年流量的十分之一。所以三峽水庫對水量調節能力有限,包括防洪和供水能力。
  中國八萬六千多座水庫大壩中有百分之四十是危壩險庫。1975年淮河的50多座大壩相續潰壩,死了23萬人,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潰壩災難。為了大壩的安全,一到雨季,中國政府就要求水庫大壩不要蓄水,而是保證大壩自身安全,所以水庫都不能蓄水。
  這樣,水庫不能把洪水蓄起來,到旱季再用。水庫到了旱季再蓄水,供發電用。當初取回的真經,讓中國政府念歪了。
廢棄的水庫大壩
  除了登記在冊的八萬六千多座水庫大壩之外,中國還有許許多多廢棄的小水庫大壩。以前所有的水庫大壩都歸政府管,後來進行水權改革。這水權改革和工廠體制改革差不多,好的、有經濟利益的都歸了政府或者承包給私人。差的、沒有經濟利益的,都下崗了,沒有人管了。
  在西方國家,水庫大壩過了使用期,也要廢棄的,但是要求水庫大壩的所有者拆除大壩,清理水庫裏的泥沙,使拆除後的狀態和建壩之前一樣。
  在中國,也有這麼一個條例,廢棄的水庫大壩只要在政府的登記冊中消除即可。雖然這個水庫大壩在形式上還存在,但是對政府來說,它就不是什麼水庫大壩了。
  今年湖南岳陽市屬下的臨湘市詹橋鎮觀山村因暴雨發生山洪土石流,造成超過四十人的死亡。當地村民仁說,此次災難是人禍猛於天災。數年來,當地森林被砍伐精光,加上當地大雲山等地礦產資源無序開採,造成地質破壞嚴重,再加上當地水庫年久失修,被大水衝垮,故而造成了這次罕見土石流災難。後來政府說,當地沒有水庫。
  去年舟曲泥石流災害,潰倒的八座大壩中,也有一座是廢棄的水庫大壩。後來政府也說,當地沒有水庫。
  在政府的水庫大壩登記冊中,廢棄的水庫大壩沒有登記,它們就不是水庫大壩。可是廢棄水庫大壩潰壩的效應和其他大壩潰壩是一樣的,加大洪水災害,造成人員死亡。
  人們會問,為什麼政府不拆除這些廢棄的水庫大壩?原因很簡單,需要很多資金。在中國,在任何一個水庫大壩的可行性評價中,都沒有把使用期結束後拆除水庫大壩的費用計算在內,包括三峽工程。如果把該費用計算在內,可行也就變成不可行了。這也就是茅於軾先生二十多年前對三峽工程提出而一直沒有得到回答的問題。站在政府的立場用經濟的眼光來分析,用自然洪水來衝潰廢棄的大壩,然後將責任推給天災,是費用最低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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