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月 12, 2011

新界——被割讓的地方

  前幾天新聞,話說有「善長」購入路權,新菜園村問題得以解決,請情如下:

  「善長買下路權新菜園村問題解決」
  (星島)2011年2月9日星期三13:08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表示,一位善長出錢買下路權再捐予鄉議局,令菜園村新村的路權問題獲得圓滿解決。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對路權問題獲解決感高興,並感謝善長捐款。她表示,鄉議局是事件中最適合的中介角色,會繼續與鄉議局全力合作。
  劉皇發在鄉議局新春團拜上致辭時表示,受高鐵工程影響的菜園村居民,因路權問題阻礙搬遷事件已獲圓滿解決。他特別感謝一位關心高鐵工程興建進度、香港與內地經濟融洽,以及社會和諧的善長,出錢買下路權再捐給鄉議局,讓菜園村居民及公眾人士可使用有關路段。
  劉皇發並無透露損款金額和善長身分,並指該名善長不想出名,但形容,相信這是對菜園村民最好的賀年禮物,因為村民將毋須出售9000呎土地,及毋須支付50萬新村的路權費。
  劉皇發又指,菜園新村重建已萬事俱備,呼籲村民盡快與政府磋商遷出安排,以免再耽誤高鐵工程,辜負該位善長的苦心。
  劉皇發公布「喜訊」後,菜園村居民代表葉老伯到鄉議局團拜現場領取元崗新村一帶道路使用權的授權書。授權書由劉皇發及副主席張學明簽署。
  葉老伯感謝鄉議局及社會各界的協助,尤其感謝劉皇發,為解決事件付出的努力。

  亞視當天新聞也有報道,題為劉皇發稱一名善長為菜園村村民付錢買下路權,最後也報道了「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對解決路權問題感到高興,並感謝鄉議局的協調。」
  看完這段新聞,以後好辦了。鄭汝樺局長不是有宗教信仰的嗎?怎麼她不感謝上帝或天主賞給或賜予,反而感謝一位「善長」,真的很奇怪。另外,以後新界,注意是新界——獨立於特區香港的土地有甚麼事情要解決,千萬不要再找特區政府,找劉皇發好了,因為特區政府已經管不了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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