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4月 14, 2006

卒仔真是可憐,每天都被工作困擾。咦,上次那個「老闆」不是說,五天半工作可以替員工減省上下班交通時間、交通費嗎,卒仔,你連這個道理都不明白?另一個 道理是,一星期工作七天,一天工作十二小時,領了工資沒時間花,公司的目的是為你儲錢。你怎麼不感謝公司的苦心!公司花了那麼多金錢、時間、苦心來栽培一 名員工,員工沒有道理不每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每星期工作七天來報答公司對自己的大恩大德。

我可沒有太大興趣談工作(職業),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例如今天,忙了一整天,倒頭來只是一片空白,想追也不可能追回來。

倒不如想想放假去哪裏。……忘掉痛苦忘掉那悲傷,我們一起啟程去流浪。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