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一月份的舊報紙,看到一則新聞,題目是「上街為動物申冤 尊重生命反虐殺」,記得那時還有遊行,表達對寵物的愛護。怎知過了不到兩個星期,西貢發生野 豬被所謂的「狩獵隊」射殺。之前在一月十四日,葵涌已有三隻小野豬同樣遭狩獵隊射殺,其中兩隻更供村民享用。三隻小野豬的父母幸好能夠及時逃走,否則同遭 殺害。
看完這幾則新聞,覺得那些野豬真是可憐,這個世界真是荒謬,明明原本這地方是野豬的樂園,你們人類來了,霸佔了土地還算了,本來可以和平共存,但不知為 何,有野豬在郊外走走,又說是會嚇怕附近的小朋友,又說是會對人類帶來騷擾,結果是一隻都不能留,見一隻殺一隻。那三隻小野豬何罪之有,只是覓食走出了幾 步,見了人類受驚亂跑,就慘遭謀殺。
愛護寵物可以遊行,野生動物就要射殺。全港報章對「愛護」及「射殺」都大篇幅報道,卻只有嘉道理農場會為野豬叫屈,這有何道理!我們不要忘記,「家」字的 寶蓋頂下的一個「豖」字,豖是豬的意思;野豬只是指並未馴化的豬而已,飼養家豬可為人類提供食物,在外走動的野豬就要滅絕,究竟我們離文明還有多遠?
1 則留言:
你這個故事我在公司已聽你講過一半,我估會不會是針對「虐殺」這兩個字吧,之前很多寵物是被慢慢折磨至死,例如在天台被太陽暴曬,所以要保護;而野豬則是被射一、兩槍已死,沒有那麼辛苦。
不記得好似愛護動物協會或漁農署也會向沒人領養的動物安樂死,你不如話他們無權剝奪動物的性命,殺雞事件也死很多雞啊,之前鱷魚「貝貝」也要被捉啦,牠也要被逼搬屋。
每日我們也會食魚/豬/牛/雞,你也會食吧!
張貼留言